150万买墨翠鉴定后只值7万 买家受骗怒告获赔差价
台北地院认为,台湾并无珠宝玉石鉴定的统一证照或训练课程,高男与曹女的墨翠官司只是买卖契约纠纷,不构成诈欺行为。(翡翠示意图/JADEGIA提供)
高姓男子受皇翠实业有限公司的曹姓女店员推销,以150万元购得一颗墨翠,原以为价值达300万元,事后鉴定却发现只值7万3000元,气得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为,高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瑕疵品」,因此判皇翠要赔价值减损部分142万7000元,可上诉。
高男主张,曹女是皇翠的负责人,代表公司向他推销1颗「冰玻种」品质墨翠,佯称市价达300万元,有增值潜力,他表明资金不足,曹女还诱导他申请信贷100万元,再以保单质借73万5000元,他最后以150万元购得墨翠,并加价4万8000元购买戒台。
高男说,他2019年间把墨翠拿给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鉴定,发现根本不符「冰玻种」品质标准,市场价值仅6万8000元至7万3000元,才惊觉被曹女欺骗,因此提告请求撤销买卖契约,请求曹女给付买卖价金、贷款利息、鉴定费共计160万3331元。
曹女则说,他只是名义负责人,为黄姓实际负责人雇用的员工,价格是由黄男所定。一般珠宝买卖是买卖双方互相磋商价格,达成合意即成交,并无合理市价可做依据;她在出售墨翠前,就请高男先做研究,也曾建议不要贷款,且台湾无制定珠宝鉴价标准,也无鉴价师、鉴定师专业证照制度。
曹女强调,经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及法院送请台湾联合宝石鉴定教学中心鉴定,皆证明她的墨翠是A货,而高男有其他投资经验,本应理解投资理财有风险,是审慎考虑后才同意购买,不能仅因投资失利,就指控她诈术诱引。
法官传唤中华民国珠宝玉石鉴定所所长作证后,认定国内并无统一证照或训练课程,因此就算是珠宝买卖业者,也未必能知悉珠宝的客观等级为何,难认曹女自认的价格与其他专业人士鉴价结论不同,就是诈欺行为,本案应只是买卖契约纠纷的问题。
不过,曹女曾向高男说「来了一颗霹雳无敌的收藏品」、「可以媲美公司的镇店之宝」,交易过程中更多次保证墨翠价值,但经嘱托鉴定2次,客观价值最高只有7万3000元,法官认为是买卖标的物瑕疵,致高男在不知情状况下受有损害,且瑕疵不可改善,皇翠因此要赔偿价值减损部分142万7000元。
墨翠,诈欺,鉴定,珠宝玉石,瑕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