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民眾標售法拍屋 要注意土地增值稅問題
法拍示意图。 图/ingimage
地方税务局提醒,如果透过法院拍卖取得土地,即使在同一年内再次出售,也可能需要支付土地增值税。
所以,在参与法院拍购土地时,一定要注意两个重要因素:拍卖价格和土地种类,因为这些可能会影响未来再转售时的土地增值税。
详细来说,法院拍卖的土地将以「拍卖价额」和「土地公告现值」的较低者来计算土地增值税。当拍卖价格低于土地公告现值时,会使用拍卖价格作为计算原土地所有权人要缴交的土地增值税,同时也作为拍卖人取得土地时的「前次移转现值」,那么如果在同一年内再次出售土地的话,就需要申报土地增值税。
但如果拍卖的土地是属于农业用地、城市土地公共设施保留地或非城市土地供公共设施使用,且经过税务机关核准不课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那么前次移转现值就会被调整为最近一次被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现值,不过可能会导致在未来转售时需要支付更高的土地增值税。
举例来说,如果A在某年以200万元的价格购得法拍土地,低于该年土地公告现值的300万元,那么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将以200万元为基准。
但如果同年再次出售,并且土地公告现值为300万元,那就需要支付土地增值税,金额为20%的税率计算,也就是20万元。
地方税务局提醒大家,在参与法拍土地时,要了解拍卖价格和土地用途是否符合不课税或免税的规定,以及对未来转售时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以避免事后无法负担高额的土地增值税。
图/卖厝阿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