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反告勞工、追討200萬薪資 勞團:勞動事件法破大洞

桃产总今赴劳动部抗议劳动事件法出现破大洞,劳工可依法要求公司继续雇用及给付工资的「定暂时状态处分」,但美光工会前理事长冯泽源因官司败诉,反遭公司提告返还逾200万元薪资。记者叶冠妤/摄影

劳动事件法2020年上路,劳资诉讼期间,劳工可要求公司继续雇用及给付工资的「定暂时状态处分」,但作为全台首件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的美光工会前理事长冯泽源却因官司败诉,反遭公司提告返还逾200万元薪资;劳动部官员说,美光滥用诉讼权,呼吁美光撤回诉讼,让劳资双方恢复和谐。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的秘书林庄周说明,劳动事件法立法目的,就是要保障经济弱势的劳工,不会因为跟公司之间的资源差距悬殊,怕进入司法程序时间冗长,为维持家庭生计而放弃应有权益,所以在劳动事件法第四章的保全程序,特别是在第49条第一项明文规定「劳工提起确认雇佣关系存在之诉,法院认劳工有胜诉之望,且雇主继续雇用非显有重大困难者,得依劳工之声请,为继续雇用及给付工资之定暂时状态处分」。

他进一步说,当年在法院裁定冯泽源在诉讼判决确定前,美光公司应继续雇用及给付工资后,虽然有给冯工资,但坚持拒绝冯泽源回去继续工作,诉讼最后确定冯败诉,美光公司却还以冯泽源这段期间没工作却领薪水为由,向他追讨200多万,但明明是公司自己坚持不让劳工回去,现在又拿劳工没工作来追杀。

冯泽源说,自己是在112年12月27日收到美光公司的法律文书,要求自己要返回从2020年到最近,超过200万的薪资、劳健保和劳退提拨,然而,当年自己在声请劳动事件法定暂时状态处分,以及在法院处分下来,明确要求公司要继续雇用及给付薪资后,自己除了有发Mail给资方,明确表示要回去工作外,甚至都还直接到美光公司门口,但都被公司挡下来,坚持不让他回去工作。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的理事长朱梅雪表示,冯泽源是劳动事件法施行之后,第一个声请法院定暂时状态处分的案例,当年公司继续给工资,但坚持拒绝冯泽源回去工作,根本是早就在为今天的追讨作准备,如果最后冯泽源被追讨成功,那会是劳动事件法在保全程序上的超级大漏洞。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争议科科长金世平回应,冯泽源案会有这样的状况,是因为美光公司滥用诉讼,若冯泽源有法律诉讼上的协助与需要,都可以依相关规定向劳动部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