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近期,对于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对于什么是分类管理,如何进行分类管理以及如何引导合理分流等,各方评说很多。浙江省是全国唯一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在经过调研之后,一致认为开展“分类管理”是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笔者受浙江省教育厅的委托,参与了试点方案的调研与起草工作,现就开展分类管理面临的几个问题谈点想法。
“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调研发现,现有民办学校基本上属于投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出于多种原因,在办学许可证上注明“不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学校,其举办者多数是想取得合理回报的。
然而,我国民办教育的现行法律法规和一整套政策是基于教育的非营利性而设计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出资者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然而,这一规定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同,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处于被“搁置”状态。
现有民办学校基本上靠收取学费来维持运行。这种“以生养校”的发展模式,在收费受限而财政资助和社会捐赠又难以到位的情况下,民办学校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不少民办中小学已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
上述种种纠结告诉我们,试图用大一统的制度和政策来规范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注定是行不通的。开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已势在必行。
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要着力破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和体制障碍,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要敢闯敢试,敢吃“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