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怕MERS传染 前一日取消出团须付团费50%

南韩MERS出现扩散,疾管局列为第二级警示,但民众若在升至第三警示与外交旅游灯号亮红灯以前取消出团,都有可能要负担团费。(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由于疾病管制署提升韩国首尔地区旅游疫情为第二级警示,即为对当地采取加强防护。而观光局今(2)日也与旅行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以及品保协会协调,民众若是团体旅客须取消行程时,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7条办理,旅客须依解约离出发日期的长短,按团费百分比成数赔偿旅游费用

只要外交部针对南韩旅游灯号没亮红灯,疾管署并为发布第三级警示,民众取消或延后出团,都是民众本身自己解除契约,因此需负担机票住宿等退票手续费,也应缴交证照费用。

根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7条,若是民众在出发日的前31日以前取消契约,须赔偿旅游费用10%;前21日至30日取消则须赔偿旅游费的20%;前2日至20日为30%;若是出发前一天才取消就必须付50%的旅费;出发当天才取消则须付旅游费用的100%。

观光局表示,已请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全力协调相关业者调整因应从宽处理旅客变更行程或转团事宜,以降低旅客因必要费用之损失。旅客如遇有消费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或本局申诉调处。

观光局强调,如果疾管署将旅游警戒提升到第3级,旅客才可依照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8条之1解除契约,业者要求的补偿比例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