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健保给付支架规范

一、于执行心导管气球扩张术时(或术后24小时内)冠状动脉发生急性阻塞或濒临急性阻塞状况者,后者之诊断要件为需具有下列3个标准之一者:

1.内膜剥离长度大于15毫米以上。

2.对比剂在血管外显影,严重度在Type B(含)以上。

3.冠状动脉病灶血流等级在TIMI 2(含)或以下者。

二、原发病灶血管内径≧2.5毫米,经一比一之气球与血管内径之气球正常建议压力扩张后,残余狭窄≧40%。

三、经皮冠状动脉扩张术后,原病灶再发生狭窄>50%。

四、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后,绕道血管发生>70%以上之狭窄病灶。

五、特异病灶 :

1.左前降枝、左回旋枝、右冠状动脉开口病灶且血管内径≧2.75毫米,狭窄>70%。

2.慢性完全阻塞两个月(含)以上。

3.急性心肌梗塞12小时(含)以内。

六、涂药性药物支架规定部分给付,但每一病人每年给付4个血管支架为限,但内膜剥离长度大于50mm之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