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再审中嘉案 远传:「以债作股」是过度简化说法

▲NCC再度举办「中嘉案」听证会厘清远传是否「以债作股」,规避党政军条款。(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经济部投审会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重审中嘉案,理由是远传「以债作股」方式有规避党政军不得投资媒体限制和有实质控制中嘉的疑虑。NCC今天(29日)再度针对此交易案举办听证会,远传电信财务尹德洋表示,远传只是公司债债权持有人,不可转换为股权,未来若要进一步作股权投资,依法必须再向NCC和相关单位提出申请,「以债作股」是过度简化的说法。

远传电信以债权持有方式间接入主中嘉,NCC今年1月27号以20项附负担方式有条件核准这项交易案,其中有一项是要求公司债持有人不可以实质控制被投资事业。而投审会在9月20日函请NCC重审中嘉案,理由是远传「以债作股」方式有规避党政军不得投资媒体限制和有实质控制中嘉的疑虑。

▲远传电信财务长尹德洋出席中嘉案听证会,认为「以债作股」的说法太过简化。(图/记者季相儒摄)

NCC今天(29日)再度针对交易案举办听证会,要求中嘉、远传电信、荷兰商NHPEA和马来西亚商Evergreen与Goodwill等业者代表出席,对于投审会要求NCC重审的理由,远传电信财务长尹德洋表示,与MSPEA合作非常单纯,远传只是公司债债权持有人,而且不可转换为股权,未来若党政军条款松绑,远传要进一步作股权投资,依法仍必须再向NCC和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取得核准,因此「以债作股」是过度简化的说法。

尹德洋说,这个交易案所取得的只是债权,对于所谓「以债作股,实质控制中嘉系统」,外界显然有所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