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预告修法 近亲换约 不需收手续费

这次规定,让与或转售预售屋买卖契约,除配偶、直系血亲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间的让与或转售,免手续费外,卖方(建商)可向买方收取最高千分之一房地总价的手续费。官员指出,建商跟买方签完预售屋买卖契约后,买方要把契约转售给第三人,称之为换约,买方(消费者)要向卖方(建商)支付手续费,双方约定手续费数额,但最高不能超过总价的千分之一。在《平均地权条例》修法限制预售屋换约后,除配偶和近亲可以换约,换约时不需支付手续费;但依重大因素无力缴款换约者,例如非自愿失业、重大伤病、其他重大事故等换约,仍要支付给建商手续费,最高仍是总价的千分之一。

《平均地权条例》修法条文中,限制预售屋转让,除配偶、直系血亲,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可转让,并不限二年一次外,仅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重大情形,可以转让预售屋契约,每两年仅能转让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