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技术、供需非唯一考量

曾佑晖

对于台湾核四停工封存与未来能源是否短缺的争议,大陆抛出加强两岸能源合作的说帖。台湾能源资源本缺乏,98%得仰赖进口陆方的建议或许能解决台湾现阶段的困境。然而,能源资源具高度战略性,牵涉国家安全,因此对于能源资源的投资贸易,各国莫不谨慎小心美国、欧盟在「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中关于能源的磋商迟迟未能取得实质成果,足显见洽签能源协议具一定难度。

美、欧之间存在能源合作契机。就供需而言,欧洲约有80%的石油与60%的天然气需求仰赖进口,美国则因页岩气开采技术突破,液态天然气(LNG)产量大增,足够输出换汇外交上,进口美国LNG可减少欧洲对于俄罗斯能源的依赖,美、欧将更能宣扬与保护自身价值观价格上,美国LNG价格约为欧洲天然气价格的1/3,签订TTIP将可减少欧洲人在能源上的花费,美国天然气则获得新市场。战略上,TTIP擘画了未来能源合作的新蓝图,包含「透明化」、「市场准入」、「非歧视」等贸易基本原则和推动、发展可持续性理念

尽管如此,双边谈判过程中仍出现不少争执。首先,欧盟的「燃料品质指令」(Fuel Quality Directives,简称FQD)和相关计划与自由贸易原则相互冲突

欧盟区分各种燃油温室气体排放值等于设置了一种贸易障碍与歧视。同样是燃油,油砂矿产油过程中会排放较多二氧化碳,欧盟境内燃油供应商为了符合温室气体减量义务势必会倾向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低的传统燃油或生质油。

其次,TTIP中的「投资国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简称ISDS)机制则是双方争执的另一关键。「争端解决」机制并非自由贸易新观念

透过该项机制,投资人能直接以地主国为另一方当事人,将投资争端交付仲裁。问题在于,ISDS机制为少数学者、律师所把持,缺乏透明与民主。ISDS具有缺陷,外资可能会钻制度漏洞,施压政府修改以公众利益为基础的环保、社福法规,或是拿纳税人的钱赔偿外资企业的损失。2012年,有高达1/3的ISDS判决结果是有利于投资人。多数提起仲裁者则为美国投资人。

美、欧磋商经验与谈判困境或许能提供借镜。台湾能矿资源缺乏,仰赖进口是不争的事实。核四争议未解,面对未来可能的缺电危机,两岸似乎存在着进一步推动能源协议的契机。然而,暂且不论两岸能源合作是否有国安疑虑,缺乏透明、监督与明确的争端解决机制却是两岸洽签协议时的通病。美、欧的谈判除了获各自国会授权外,还广邀专家学者公民团体与相关业者参与,即便如此,民众仍存有「黑箱」的疑虑。其次,能源协议涉及层面广泛,技术与需求不该是唯一的考量,国家安全、未来产业发展、环保与社会福利应同时纳入思考。

●作者曾佑晖,德国波昂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博士候选人。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