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工厂纳管慢2/「办公室里作业」 立委批规定与现实有落差

工厂老板李荣坤投资改建厂房,以符合包括消防绿化建筑建蔽率规定。(图╱读者提供)

遭前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指使用「莱牛」的「皇家传承年肉面」连续遭检举,指控该店在新北市新庄生产冷冻料理包的厨房是未登记的地下工厂。事实上,政府修订《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在2016年5月20日以前就已设立的地下工厂,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登记,但之后的新设地下工厂就须强力断水断电;环保团体认为筛选原本的地下工厂予以纳管有其正面效果,但也批评,政府对于在此之后的新设违法工厂迟迟未有处置,丧失了《工辅法》原本的精神。

「我们是配合政策,努力取得合法,绝不是所谓的就地合法」,「高雄田园工厂创新协会理事长李荣坤说,成为特登工厂需经过15个不同政府单位的审查,需要投入资源进行各项改善工程;以他自己为例,工厂制造各类纸箱成品,属于低污染事业,但为符合包括消防、绿化及建筑建蔽率的规定,至少就花了新台币五百万元。李荣坤说,台湾经济不只是凭籍工业区里的大工厂,像他这样的小工厂们就像是小石头,「但做土窑不仅需要大石头,也需要小石头,大工厂的产值有八成是靠外面的工厂OEM制造。」

立委苏治芬表示,政府投入大量资源要振兴经济,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编列了数百亿元的预算帮助产业,而这些在农村的低污染工厂也是政府应该辅导的对象。她指出,台湾许多位在农村的工厂是台湾产业炼中重要的一环,也多是与农村深度结合的传统产业,符合辅导条件的工厂在农地存在多年,不仅不会伤害到农地,也能为当地注入经济活力,并提供农村更多的就业机会,解决人口外移的问题。

「工厂有意愿要被管,但政府却不接受,不纳管违章工厂,后续要怎么处理?强制拆除还是迁厂?有经费、地点还是经费吗?」「嘉义县特定工厂发展协会」理事长陈瑞霖说,有许多农地工厂请登记纳管,却因为所在地被划为「农业群聚区」而无法申请,不仅如此,遭到退件后还立刻还环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建筑、地政都市计划等单位调查,出现「自首有罪」「抓不到没事」的怪现象

工厂老板李荣坤投资改建前厂房的外观。(图╱读者提供)

该会总干事郑翔元也指出,许多座落在农村的工厂已存在二、三十年,与附近的农业聚落相安无事,更有不少是加工农产品、出售农业机具或是雇用农村人力,早与农村紧密结合,因为被认定处在农业群聚区段就无法纳管,并不合理

立委蔡易余指出,《工辅法》立法的时候并未限制工厂座落的位置,而是以「是否造成污染」做为纳管与否的筛选条件,但农委会却在未与地方沟通的情况下,就以实行细则里设定「农业产业群聚」的区段限制,匡列了不得适用《工辅法》的地理范围,造成一样是工厂、同样属于低污染产业,但却有些人因为地段不同就被排除,导致莫名其妙的不平等,招致广大的民怨,应该要重新检讨相关的规定。

对于「农业产业群聚」的不合理,蔡易余举例说,嘉义布袋东石部分地段,因为地层下降与地壤盐化,已经被判定为不适合农业耕作的地区,却也被划进「农业产业群聚」;蔡易余直言,「有够奇怪的,这就是单靠在办公室作业,却没有到现场做地调与现勘所造成的结果。」

「地球公民基金会」研究员蔡佳升指出,目前经济部对于国内7500家临时登记工厂依《工辅法》辅导纳管的进度,并不对外公布,只能从侧面了解,大约进行到五至六成;他说,《工辅法》排除对环境伤害的污染产业,除了有几项过去因时空背景未被列入污染源的项目需要重新检讨外,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正面措施,但在辅导符合《工辅法》规定的工厂合法化的同时,政府也应该积极处理在2016年5月20日之后才设立的非法地下工厂,否则就丧失推动《工辅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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