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趴睡呛奶身亡!保母外出吃早餐 判赔200万

陈姓保母拥有合格证照,却疏忽没为女婴喝完奶后拍背,独留女婴在家趴睡呛奶身亡。(图/示意图/翻摄自视觉中国CFP)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陈姓保母被控明知婴儿喝完奶后,要拍背以防呛奶,竟自行出门接送自己的小孩,还吃了早餐,导致出生才3个月的女婴因呛奶无法呼吸,送医急救仍回天乏术。刑事部分陈姓保母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陈姓保母应给付200万元精神抚慰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陈姓保母拥有中华民国保母人员技术士证,是合法的保母,与周姓女婴的母亲高中同学,因女婴母亲工作繁忙,陈姓保母答应以1星期共5天,每天24小时,仅酌收5000元补贴费用,照顾3个月大的周姓女婴。期间,陈姓保母把女婴当成自己的女儿,照顾得无微不至,岂料2018年3月2日上午,陈姓保母让女婴喝完牛奶后,便将女婴单独在卧室的婴儿床上趴睡,自己出门与丈夫接送小孩到幼稚园,再前往早餐店用餐

没想到约1小时后返回住处,却发现女婴没有呼吸、没有反应,紧急送医急救却依旧回天乏术,医院方面判定死亡原因,系肺泡水肿透明膜形成导致呼吸衰竭而死,造成该项死亡原因的关键,在于女婴喝奶后,陈姓保母没有拍背防止呛奶。

检方认为,陈姓保母拥有专业证照,明知1岁以下婴儿睡觉时,应随时注意动静,妥善照顾,且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独处,陈姓保母却迳行外出,留下女婴,将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民事部分,女婴父母认为不仅陈姓保母需付赔偿责任陈女的丈夫也有共同过失责任,连带求偿扶养费187万3477元、精神抚慰金300万元,总计487万3477元。

法官认为,受托照顾女婴的是陈姓保母,非其丈夫,因此没有连带赔偿责任,另经过计算,187万多元抚养费用也无所据,但因陈姓保母的疏失,导致女婴父母痛失爱女,无法享受天伦之乐,身心遭受重大打击,因此应赔偿精神抚慰金200万元。另陈姓保母于审理期间,同意赔偿200万元慰问金,则不列入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范围内。

【更多新闻

撞死3人谢亚轩帮讨5万债务差点砍死人 一审判刑5年4月

庆祝指考结束约麻吉上U2看电影 出了包厢再也不联络...他乱摸还放话

停车场地上调解罢工 型男谈判专家廖武辉靠路跑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