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恋上房东设局摩铁分手砲 「出来做最后一次,做完就不是朋友」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新北市杨姓OL自2015年5月起向纪姓房东租屋,没想到两人因此擦出爱的火花,还在住处发生6次关系,后来房东想结束这段恋情,她不满人财两失,不仅把嘿咻的讯息传给纪妻,还持续电话简讯骚扰,要求到摩铁发生最后一次性行为,最后反而吃上相奸以及恐吓罪,被高等法院法官判处5月刑期,可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

杨女纪男在分手前曾发生6次性关系。(示意图/CFP,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杨女因为不满纪男不愿意离婚,还逐渐疏远,于是将两人嘿咻的讯息透过LINE告诉纪妻,虽然男方有意赔偿600万元的基金债券,但她还是不甘心,并持续以电话或简讯骚扰,最后才在2018年2月12日提议「好聚好散」,约定在摩铁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就结束这一切。

然而,这其实都是杨女设下圈套,她事后将纪男谈论婚外情对话截图PO上脸书,不仅与纪妻的亲友留言互动,包含「她怎么会想知道她老公跟我上礼拜一去了Hotel,还希望阿姨转达呢」、「(我是)被她老公玩的」等话,还威胁要打电话到公司说出这段丑闻,闹到纪妻离职。

▲杨女设局约纪男到摩铁打「分手砲」。

一审新北地院法官认为,两人曾在吵架时提到「恨不得告诉别人我们去开房间做爱」、「出来做最后一次,做完就不要联络,不是朋友了」,杨女并未反驳发生性关系这点,可见两人的确有不正常的交往,而她不知反省,还反过来骚扰愿意原谅自己的纪妻,甚至波及无辜亲友,因此依相奸、加重诽谤以及恐吓危害安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月、4月以及3月,合并应执行刑期8月。

不过,这起事件上诉至二审,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杨女虽然辩称打电话给纪妻只是发泄情绪,但她的确造成当事人心生恐惧,这部分已经触犯恐吓罪,最后依相奸、恐吓罪判处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