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民进党假修法放纵6成私校 教团发起928教职员抗议

高教工会召开记者抗议私校法修法。(图/记者萧玗欣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立法院新会期正式开议,高教工会22日批评民进党团提出的《私立学校法》版本规定,只有每年领取政府补助达4000万的私利技专校院或6000万的私立大学,才增设一名公益董事与公益监察人;此外包括增设劳工董事、公布董事会会议纪录等都无纳入草案中,修法形同打假球、根本无法杜绝私校乱象

高教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表示,若依照民进党团修法版本所设立的门槛教育部105学年度统计资料显示,110间私立大专院内高达六成都不用设立公益董事,「设立门槛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难道这些私校都是不具公共性的学校?这些高达六成的学生教职员权益都不需受社会大众监督关心

高教工会认为,针对所有私校,应要全面性设立公益董事,「即便是私校也是私人捐助兴学,也具有相当公共性」,且领取越少奖补助款的学校,更有可能发生办学危机,更需要公共监督和监察,「但照民进党团的版本来说,反而不需要?甚至继续放任有问题的私校师生权益继续受侵害。」

高教工会副理事长林佳和指出私校应设立公共董事的四点原因,首先,私校受政府严格管制,基于公权力授与应更全面有法律监督,再者,全面设立公益董事并不牵涉大学自治,因为学校并非学校拥有者财产,需纳入学生、教师,甚至第三方的意见,大学自治不是让学校取得逃避法律的空间

另外,民营企业尚需设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公益性质强烈的私立学校却不用,「这道理如何想透?」,关于设立公益董事门槛,林佳和也说,民进党团也认为私校需要设立公益董事,却以经费补助做为门槛,「这是很怪异的,某程度来说叫做双重标准。」

陈书涵最后表示,若教育部与立法院教育委员会迟迟不正面回应,工会将在今年教师节当天,发起由第一线大专教职员工「给新政府的教育政策逐一打分数」,要求执政者正视基层师生的不满。

▲高教工会召开记者会抗议私校法修法。(图/记者萧玗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