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四成功的关键 一万小时的定律

▲披头四(图/环球提供)

文、图/《公民课该学的事:从自己出发,和社会好好相处》

近年来,心理学家和认知科学家经过很多调查统计和分析,一方面发现IQ和成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密切,如同前面提过的特曼教授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芝加哥大学布鲁姆教授针对一百二十个在各领域表现杰出者的研究,他的结论是每一位杰出者都经过十年到十五年的努力,才到达职业事业生涯最高峰,这或许可以量化为「十年定律」或者「一万小时定律」。

所谓「十年定律」或者「一万小时定律」就是成功来自十年或者一万小时以上专注用心的练习,专注、用心的练习包括严师指导、关注和严谨的自律、自省的练习。用一天平均二小时专注用心地练习来算,一万小时就是十~十五年了。

摇滚乐历史上最成功的乐团披头四(The Beatles),就是一万小时定律的好例子。1957年,十六岁的约翰蓝侬(John Lennon)和朋友英国利物浦组成乐团,十五岁的保罗麦卡尼(Paul McCartney)和十四岁的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先后加入,他们三个人都是吉他手,鼓手却换来换去,一直到一九六二年林哥史达(Ringo Starr)加入成为固定的鼓手。

从1957年开始,两、三年下来,披头四不过是一群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组成的摇滚乐团而已,但是几年之内声名鹊起。从一九六二年开始出唱片,在欧洲巡回演出,1964年到美国演出,轰动全球并引起「披头四旋风」,拥有许多脍炙人口、流传久远的歌,如〈我要握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蜜雪儿〉(Michelle)、〈嗨,裘〉(Hey Jude)、〈昨日〉(Yesterday)等。

半世纪以来,披头四对流行音乐影响非常庞大。我要强调的是最开始时披头四得到一个机会,一九六○年八月,他们得到一纸在德国汉堡夜总会演出的合约,其实,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机会,汉堡也算不上摇滚乐重镇,赚的钱也不多,夜总会里的环境气氛也不怎么样,听众也不懂得欣赏他们。

但是,他们在那里一星期七天,每天五小时不停地演出,从1960年八月到1962年底,一共去了汉堡五次,第一次演出了106天,每天五小时以上,第二次九十二天,第三次四十八天,一共演出了一百七十二个小时,第四、第五次加起来有九十二小时的演出,他们在一年半之内一共演出了二百七十天,一千二百小时。一千二百小时有多久?一个普通乐团从组成到解散也不一定会演出一千二百小时。那就是不断努力、不断磨练

本文摘自《公民课该学的事:从自己出发,和社会好好相处》,时报出版作者/刘炯朗著作《你没听过的逻辑课:探索魔术、博奕、运动赛事背后的法则》、《从轮子到诺贝尔:学校没教的创新发明》《刘炯朗读三字经》、《学校没教的逻辑课:发现八卦婚姻、网拍背后的定理》、《国文课没教的事》《下课后奇幻补习班》、《一次看懂自然科学》、《一次看懂社会科学》、《20不惑──大学校长亲授33堂生涯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