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控名医整形失败害鼻歪 「术后1年才拿诊断证明」不起诉
▲整形名医黄慧夫被控业务过失伤害罪,获不起诉。(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整形名医黄慧夫遭女病患指控私收红包32万元,又整形失败,害她鼻子歪掉,去年先后控告黄涉嫌诈欺、业务过失伤害等罪,台北地检署日前已经在金钱往来部分,以病患自愿借钱资助为由,处分不起诉,医疗过失部分,则在28日以病患在术后1年多才取得鼻子外观歪斜的诊断证明,无法证明与隆鼻因果关系为由,处分不起诉。
黄慧夫于2008年任职亚东医院时,替车祸受伤的李姓少年动手术,不料少年转院后,因右小腿缺血性坏死被迫截肢,黄一度被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判刑4年确定,2019年高院裁定再审才获平反,黄慧夫获得无罪清白。
2020年间,又有另名钟姓女病患提告指控,她2017年间,到台大找黄慧夫求诊,并接受下巴塑型、抽指等医美手术,除了医院诊疗、手术费外,钟女还另外依黄的要求,陆续付了32万元红包给黄医,先告黄医涉嫌诈欺、背信等罪,之后钟女又以整形手术失败,造成她的鼻子歪掉等后遗症,再告业务过失伤害罪。
黄慧夫否认私下收病患红包,辩称他和钟女曾是男女朋友关系,钟女知道他冤案缠身,有经济困难,所以借钱给他,检察官调查通联简讯等事证,认为2人当时确实在交往,钟女愿意资助等理由,在9月间处分诈欺不起诉。
至于医疗过失部分,虽然钟女查出其他医院诊断证明,自己的鼻子软组织遭植入物压迫而感到疼痛,外观歪斜,但是钟女2019年3月接受隆鼻手术,2020年6月才另外找医生做诊断,开出证明的医生也证称,因时间相隔较久,无法确认与隆鼻手术的因果关系,因此另外处分不起诉业务过失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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