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给问吗/青年:学生不是暴民! 吁降低投票年龄

文/赵哲兴

我是赵哲兴,一个来自文化大学大众传播学系学生,我认为在跨越十八岁这道年纪的门槛之后,有着社会所赋予我们的责任

我们受教育也已经十二年了,上了许多的课程,其中不乏许许多的公民课,但是我们个人对于社会并不会产生积极性影响力,反而对于在投票决定关键性的一刻,我们在法律无力积极的参与投票。

我想说:「十八岁的我,我的十八岁」我已经学会思考,我也有受到国家社会所给予我们新世纪年轻人的帮助,我们希望可以在十八岁这一年拥有参与社会的投票权。我们已经必须在刑法上负完全的责任,并且在我们成年的这一刻,除了现有的家人亲友同侪之间的肯定外,希望在法律上,也可以得到拥有参与投票的权利祝福,因为国家是我们全体公民的。

十八岁是一个已经完成生命一个很重要阶段性分水岭,当有的同学选择不升学即将就业的当下,他即进入社会,就已经是一个领薪水上下班的上班族了。经济政治与我们息息相关,而投票权便是我们积极参与这个社会的指标

我们十八岁在社会中,具有象征性社群文化,也会在社会或社群中彼此共享知识与实践,拥有投票的法律资格,投票就不是离我们遥远的东西了,更是个人和大团体试图去理解这个动作,并赋予其意义价值,而且是一套完整的价值与意识形态的选择与实践。

我们会在心里明白,在任何的文化系统中,对于任何政党政策或是特定的议题里,总会有某种程度上的诠释或是集会,可能会造成社会上的浮动,但国家必须知道这是一种趋势,更是一种过程,我们既然拥有自我思考的能力,也有法律工作上的权利,是活生生的一个社会公民,我们自然可以用选票去选择,去交付自己的选票,给予我们认同的候选人,去参与这个社会。

学生不应是暴民,也不应该只能在立法院前面抗议,我们可以走体制内的方式,以温柔的坚定捍卫我们的未来,不论政府有多无知多腐败,我们十八岁的公民一样可以以非暴力,理性合法投票,去为社会选择与成全更完备的民意,让我们所选出的代议士,有着更神圣的使命,和承受更大的期待与责任。

所以我希望借由传播媒体管道,表达我对于十八岁投票权的看法,国家社会是需要自己把关的,不只是服贸协议,不只是今天文化部编列预算给中国媒体,更不只是政府没有把关好食安问题,当政府已经无能到今日,在未来会希望不要让这些历史重演,要让更年轻的世代共同参与投票,让候选人或公投可以有更好的方式,也保护更多人的未来在政治与经济上,有着更民主的生活与社会关系

权力与政治之间,有的太微妙的关系,我们透过拥有投票权去积极性的解读这个世界,去发挥我们新世代的影响力,这将是一场民主与法治社会的新一页,很荣幸可以有机会恭迎盛会

作者赵哲兴。本文由十八岁公民权推动联盟提供,言论代表《ETtoday新闻云》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