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税负制时代来临 会计师认为台湾中小企业不受影响

财政部于昨(28)日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114年起最低税负(AMT)税率自12%调高至15%。(图/吴静君摄)

自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于2020年就BEPS2.0双支柱方案发布声明以来,世界各国针对第二支柱「15%全球最低税负制」早已如火如荼陆续开始进行立法,台湾邻近国家中的南韩、日本及主要投资国家越南皆于2024年鸣第一枪开跑实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则宣布2025年起跟进。

财政部于昨(28)日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投资部副营运长暨国际租税咨询服务主持会计师丁传伦观察财政部预告之内容,自114年度起,将符合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Global Minimum Tax, GMT)」门槛之跨国企业集团,其在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下称AMT)自12%调高为15%,其余则维持12%。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投资部执行副总经理廖月波进一步说明,按财政部法案之预告草案,根据OECD订定之第二支柱门槛要求,跨国企业若四个会计年度中有任两个年度全年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即落入适用范围中,在公布之附件亦有考量最终母公司及在我国境内营利事业,不同会计年度、分割适用门槛及并购情形合并计算收入方式说明,至于其他企业之AMT征收率仍维持12%;对我国有许多中小企业而言,在此次预告并无受到一致性调高税率的影响。

丁传伦说,调高台湾AMT至15%不会全面增加大型跨国企业税负,除非是因享受租税优惠或有免税所得,计算出之一般所得税额低于基本税额者,才应另缴纳基本税额与一般所得税额之差额,若企业原本就缴一般所得税额,则不会因为调高营利事业基本税额征收率而有影响。

丁传伦观察,财政部预告短期调高AMT之税率,可减少跨国企业须向其他国家缴纳补充税至15%之风险,中期及长期仍待财政部就先前新闻稿公布评估导入符合国际标准之合格当地补充税制(QDMTT)及导入全球最低税负制。

不论是跨国企业或是外商在台应考量台湾税务法规之最新变动,可趁此次台湾法案预告盘点各集团成员财会人员之资源是否足够,除降低法案通过后对于企业财务及税务面的影响,亦更有余裕时间能进一步调整集团投资架构或全球供应链分配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