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检视各类租税优惠 在全球最低税负制所受影响及建议方向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服务主持会计师曾博升指出,由于部分租税优惠设计会大幅降低实施国家全球最低税负制度下的有效税率,造成集团总部所在国或其他集团成员所属国得以课征补充税负,因而导致税源流失,这将促使世界各国重新检讨现行租税优惠所带来的财政利益,或思考可能的应对措施。
全球最低税负制是OECD与G20等国际组织所推动的全球反避税提案的两大支柱之一。目前OECD包容性架构141国中,已经有137国达成共识,同意执行两大支柱。目前多国发布政策方向或已进行各项修法程序,支柱二有机会在2023或2024年后在各国开始推行。
OECD建议各国或可考虑有利于有效税率计算的租税优惠类型,例如:根据报告中的试算,合格可退还税额抵减额,相较于一个不满足条件的税额抵减额,在计算有效税率上有较佳效果,可以降低补充税税负。因此,若一国坚持实施不满足条件的税额抵减额,则原本想借由租税优惠给企业利多的美意落空,到头来还是会被符合条件的国家以全球最低税负补充税的型态来课征税额。
曾博升表示,在世界各国纷纷针对全球最低税负制提出各项租税政策之时,的确看到有部分国家税务主管机关主张实施国内最低税负制,以避免因为实施租税优惠导致有效税率降低。但各国最低税负制的政策可能与OECD支柱二不同,造成在全球最低税负效果上的差异。
若我国采纳OECD所谓的合格国内最低税负制(QDMT),依照OECD的定义,QDMT税负的计算与全球最低税负的规则一致,所算出来的应税超额利润要与依照IIR或UTPR等全球最低税负基本规则计算出来的结果相同。如此,原则上可以确保我国的税源不会因为支柱二的导入而被其他国家课征。反之,由于与OECD标准不同,可能可以部份保障我国税源,但效果绝对不如QDMT来得好,效用大打折扣。
台湾将于明年开始实施受控外国公司法案,同时也在规划将所得基本税额的税率从12%提高到15%,以确保台湾课税的权利不被侵蚀。
曾博升建议,台资企业必须即时掌握台湾与国际法令变动的情况,密切注意集团布局所在国家是否修改该国租税优惠政策,或是导入国内最低税负制及全球最低税负制进行相关修法程序或提出政策方向。在国际租税规则越趋复杂的环境下,企业务必妥善咨询相关专家,事先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会对自身情况产生影响,整体性的针对控股架构、交易模式、会计政策及集团的利润配置分析相关调整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