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出「惠台73条」享同等待遇 最高给200万元资金补贴

泉州市。(图/CFP)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福建省泉州市24日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73条)包括扩大泉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泉实习就业创业、深化泉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四部分入手,推动在泉台湾同胞台资企业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同胞、企业同等待遇。

中新社报导,泉州是中国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有44.8%的台湾汉族同胞约900万人祖籍泉州。「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独特的「五缘」优势吸引了不少台胞来泉经商和生活。

惠台73条在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方面指出,为鼓励台资企业积极推进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台资设立在泉州市注册,并经认定以上众创示范空间,按照面积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约新台币893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另外,对首次获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泉台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征收优惠等。

对于台胞同等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惠台73条」提出,鼓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报考泉州市国有企业岗位,并支持台湾专家、学者教师到泉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鼓励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台湾专业人才,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符合「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条件的由学校推荐聘任。

泉州将在市、县两级的高层次人才赴务中心设立台湾人才「绿色通道」,为台湾同胞求职以及台资企业招聘,提供便利服务,以及鼓励各金融机构优化台胞金融服务,设立台商台胞服务专窗及服务专员机制等,并提供开卡开户便利,方便台胞在泉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民间文化交流方面,泉州支持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文化遗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鼓励台湾社团参与举办泉台文化交流活动及台胞免费观赏传统文化惠民演出;支持台湾同胞参与举办在泉各类两岸民俗活动;为来泉开展民间信仰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提供便利;并且为祖籍泉州的台湾同胞提供查看族谱寻根谒祖帮助等。

泉州市台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惠台73条」发布后,将通过开展政策解读、深入台胞台企集中宣讲等方式,扩大政策的知晓面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在泉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密切深化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