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无照撞伤孕妇!害早产儿2小时断气…「不算自然人」判无罪

▲怀孕24周的梁女被撞后,当晚随即剖腹诞下胎儿。(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县55岁林姓妇人只有自排车驾照,却从事代驾验车工作,还替客户手排货车验车,结果途中撞伤一名骑车的梁姓孕妇,导致怀孕6个月的梁女当天剖腹早产,还害婴儿出生2个多小时就因呼吸衰竭死亡。彰化地院审理时,认为事故当下胎儿还在孕妇体内,不算自然人,因此仅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处林妇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2016年6月15日上午,林妇帮一间车厂长期合作的车厂验车,开着客户的手排小货车到彰化监理站办车体变更业务,不料回程行经大溪路一段某产业道路交叉口时,撞伤25岁的梁姓女骑士,导致对方当场人车倒地,右侧骨盆髋臼骨折,小货车则冲入一旁田地内。

梁女经紧急送医后,腹中6个月大的胎儿胎心音从应有的每分钟120次以上,降到每分钟仅剩80次。为了避免胎死腹中,院方紧急为梁女进行剖腹产,但婴儿当晚7点04分出生后,因为早产器官发育不完全,仅仅2个多小时就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认为,林妇明知自己没有手排车驾照,却无照驾驶小货车,且行经闪红灯路口还未停等礼让,明显有过失。不过,事故当下胎儿还在孕妇体内,并不算是自然人,加上婴儿从出生到死亡之间没有过失行为存在,所以刑事伤害对象仅及于梁女,婴儿死亡部分无罪。

法官审酌,林妇无照驾驶致人受伤虽然应加重其刑,但她事后主动自首可减轻其刑,加上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因此依业务过失伤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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