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直接证据 必然判无罪

忠义被控杀害双亲诈领保险费案,台中分院一审宣判无罪,王忠义到场聆判。(陈淑芬摄)

王忠义弑亲案曾引起社会挞伐,但究竟是人伦悲剧,还是冤案,6年来法界争论不休。知名法医石台平、高大成曾一口咬定王就是凶手,但因涉及杀人重罪检方又未掌握直接证据,在「无罪推定」和严格「证据法则原则下,王获判无罪,并不意外。

检察官起诉门槛为「有罪判决的高度可能」,本案诸多情节不合常理,王忠义因债务问题,似乎有诈财动机,且请领殡葬补助、投保意外险、捐遗体企图出境供词反复等行为也很可疑,检方纵然没有直接证据,也不敢贸然处分不起诉。

王忠义弑父部分无罪定谳,弑母部分一审遭判无期徒刑,二审审理期间获释时,媒体询问法医专业意见,高大成认为王犯案可能性达百分之99.99;石台平更笃定可能性是百分之一千,显见检察官的判断,似有其道理

但正因「有罪可能」的起诉门槛,司法史上造就不少冤案,所以,法院判刑必须达到「有罪确信」的更高门槛,即犯罪已达无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同时设计审级制度」,让事实越辩越明,避免因单一审级疏漏错误影响审判公正性。

杀人是公认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势必受到严格审判,本案中,王忠义有无弑亲,在不同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医间,存在完全不同的看法,没有定论,显然还不到「确信」程度,加上相关证据都无法明确显示,王确有杀父弑母的可能,除非检察官能掌握「一刀毙命」的证据,无罪几乎是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