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童「非重罪」逃死 朱学恒怒批法官:说狗也不信的干话

李靖被控教唆男子天心杀害小六男童。(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男子李靖前年5月教唆好友陈天心诱拐杀害林姓小六男童,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认定2人犯行「非情节最重大之罪」,手段也无反复实施的高度危险性,以已有悔意等理由,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可上诉。对此,宅神朱学恒脸书PO文怒批,「法官讲这种狗也不信的干话,你全家人会同意吗?」

朱学恒认为,「这是无冤无仇勒杀未成年儿童罪行啊」,法官却宣判2人犯行非情节最重大之罪,判无期徒刑。PO文一出后,引起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很好奇哪种才算情节重大之罪」、「到底要忍受多少这种让人气到要吐血的判决啊」、「司法到底怎么了」、「没有同理心的判决」、「杀人还不算情节重大阿」。

2015年5月,李靖以50万元代价找陈天心帮忙,将打球认识的男童,以一起打电动为由带往住处,再徒手勒毙男童,李靖服用安眠药并点燃水烟杀虫剂企图自杀;而男童的母亲等不到孩子回家报案警方协助,在另一名男童指引下找到李靖,但男童早已无生命迹象,急救无效,李靖虽被救活,但身上泰文刺青、不断喃喃自语的行为举止令人不寒而栗。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李靖和陈天心无期徒刑,经上诉,今天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宣判,认定两人犯行不构成最重大之罪,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