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机构虚报领取补助205万元 桃检认定无诈欺但有伪造文书

桃园市某社福机构遭涉嫌虚报国籍照护服务员政府领取205万元补助,事后坦承犯行因聘用人力短缺并已缴回补助款也深表悔悟,伪造文书部分桃园地检署29日依缓起诉处分。(图/翻摄自社福脸书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家民间社福机构李姓主任等6位社服人员,因为看护人力短缺,为符合外籍服务员人数与本国照服员人数的比例规定,虚报10位本国照服员,在6年内领取内政部卫生署等205万余元补助,桃园地检署去年11月获报调查,经高院发回续查,李姓主任等6人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并缴回补助款,难以认定有诈欺犯意,涉嫌伪造文书部分则予6人缓起诉处分。

桃检指出,李姓主任等6人,从2010年起,明知10位本国籍照顾服务员并未实际在该社福机构担任照顾服务员,却陆续帮他们加保,同时向内政部、卫生福利部申请共计205万余元补助款,涉嫌伪造文书。

李姓主任侦讯时解释,社福机构看护人力严重短缺,为增加外籍服务员,又要符合外籍服务员人数与本国照顾服务员人数比例规定,才虚报10位本国照顾服务员,他们坦承伪造文书,也已缴回补助款项

桃检表示,经查,李姓主任等6人因一时失虑犯案,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历此司法侦查程序有所警惕,认以缓起诉处分为适当,去年11月间已与李姓主任等6人涉嫌伪造文书案件缓起诉处分,案件送请经高检署检察长命令发回续查,29日侦结,检方仍以缓起诉处分为适当。

另外,李姓主任等6人缓起诉期间都为1年,李姓主任应向公库缴交6万元,廖姓秘书等5人,各应向公库缴交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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