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乡村、原民地区 盘点规划

与会来宾

前言

余纪忠文教基金会

近期新闻焦点聚焦瘦肉精、中美贸易,国土规划并不是热门话题,却与我们切身相关。余纪忠文教基金会催生国土计划法,持续追踪监督,此篇为国土系列专辑第二篇˙执行折冲,期透过沟通讨论,建立观念凝聚共识,提供建言。国土计划内容与过程是否有足够专业互动、滚动式地与民间对话。又于知识经济发展加速,科技与资讯网络精进的时代,政府如何能在国土空间变革中,启动前瞻的循环经济新模式

林盛丰

主持

林盛丰(监察委员)

我参与国土法草拟,当时推动国土计划是希望区域计划进入规划状态,施行后重点多放在不同的土地使用上,对原民乡村地区并无着墨。台湾要转变为进步国家,重点不在城市而在农村,若能盘点农村既有资源,深思熟虑地投资农村,农村重要性不比城市差,可惜我们尚未认知。农村共同的困境包括人口老化、年轻人外流、产业衰退等,更甚者,农舍违章工厂取代作物,在土地上恣意生长;农药、化肥的滥用,剥夺土壤、水、环境的永续。

过去都市计划地区以外之乡村地区,受限于非都市土地采现况编定,并未进行完整的土地使用规划,为改善乡村地区公共设施、居住、产业等发展问题,内政部107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全国国土计划」,将「乡村地区整体规划」列为国土空间发展之重要策略,期望透过乡村地区课题盘点,进行空间规划,同时整合各部会现有政策资源投入公共建设,从生活生产生态等面向,协助环境改善、协调产业需求并维护生态景观,以形塑乡村地区特色风貌。

原民地区在既有计划系统下,常被忽视其特有的惯俗型态,导致与平地及汉人整体一致的规范难以适用。现阶段国土计划与原民会、分散的个别原民部落多次会商,取其共识,针对原民部落的生活需要,在国土安全及环境维护无碍下,可有特定的土地管制规定,部分原民地区在政府的协助及补助下,允许另订定特定区域计划,列入国土计划内容。

全国国土计划将国土划分为四大区块,建立生态保护区防线,盘点农地,期望透过全国国土计划,界定清楚土地利用原则,一旦违规就有依据可以执法。即使明定法律,政府也要有魄力执法,违章工厂至今无法拆除,甚至有声音要无限展延临登工厂。几个国土规划的关键性部门,如农业、交通、水利、能源、产业、防灾、人口等,应在每一期的国土规划中,辩证并统整这些规划参数,作为规划前提,并各自提出其部门计划,做为县市国土计划的上位指导

苏焕智

国土规划应先推乡村计划法

苏焕智(前台南县长、执业律师)

土地多为共有 更新、重建困难

台湾只有都市计划法而没有乡村计划法,这个问题已谈论几十年,我还是要呼吁,若想让国土计划法的血肉真正落实,一定要尽快推动乡村计划法,也建议将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从规划单位提升到主管全国乡村区规划的中央主管机关,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台湾有4852个乡村区计有225万人居住,乡村区域规划最大的考验是近一半土地都是共有地,更新、重建困难,没办法处理老房子,只好向外盖农舍造成农舍泛滥。而农舍泛滥及违章工厂就地合法,已使国土计划面目全非。应把乡村区列入规划,乡村计划实施后也会吸引更多青年回乡。

集权集税 地方产业发展滞碍

地方活化是规划的主要动机,但投资权限握在中央,过度集权、集税,导致地方动能降低,我认为规划权应下放到乡镇市,推动乡村区全面更新,解决养老、青年居住、地方就业、农舍泛滥等问题。目前财政中央集权,建议营业税、企业税、所得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一半分配给地方使用,才能鼓励招商振兴在地产业。

相较于高科技产业的竞争激烈,我认为农村及农业相关产业是发展的新蓝海,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现在老农有老农津贴,却没有退休制度,我于1998年担任立委时提出「老年农民离农退休的制度」,透过老农退休交出农地耕作权之制度,让年轻农民更方便、便宜取得农地经营。至于振兴原住民经济方面,近年登山活动热门,建议可将山屋交由原乡部落经营,让相关服务民营化,是活化在地产业的方式。

效法欧洲政党比例 开放地方政党

地方自治需改革,但执政党倾向废掉乡镇市地方自治,如此地方产业会更加衰弱。举例来说,像德国联邦政府并没有刻意推农村再生计划及地方创生,原因是德国的地方选举是政党比例,胜选的大多具有社造理念,社造已完全融入地方治理系统,地方就可自行发展地方产业,让偏乡创造产业和就业机会。例如:普罗旺斯种植薰衣草而发展出知名的化妆品品牌欧苏丹,村庄设有原生水果保存园区,甚至把教堂改建为嗅觉研究所,训练香水及品酒人才,他们选出的村长是一个普罗旺斯的教授。如何规划振兴地方跟地方政治选举制度密切相关,台湾现有地方选举制度的诟病是选出一堆忙于应酬交际、绑桩与地方黑金问题。但台湾的乡镇地方制度不应该废,可效法欧洲的政党比例并开放地方政党。农会制度也应修改,要具备合作社概念,有赚钱大家一起分红,而不是有赚没赚都一样,这样的社会制度让大家做白工、企业不永续,无法营造出事业体,也建议农会组成以专业农民为主。

推动「乡村计划法」,并将「农村再生」与「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条例」结合,且需有「在地经济」振兴政策,解决青年就业、提升知识经济价值、活化乡村,也同时提供青年更好的生儿育女的环境,解决少子化,营造更幸福的养老环境。

陈志宏

乡村地区规划 作为公私协力平台

陈志宏(成功大学都市计划学系教授)

翻转旧有制度 实践示范计划

在区域计划法的操作惯习下,乡村地区缺乏管理上的协调统合,在空间上也没有整体规划。为翻转此现象,就有了县(市)国土计划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的设计。除了以台南仁德为计划范围甫结案的先导型规划外,目前营建署尚有三处乡村地区整体规划正办理规划作业,包括高雄美浓、宜兰壮围,以及由我担任计划主持人的云林古坑示范规划案。在办理过程中总是被问到,要示范什么?示范的对象是谁?为了回应乡村地区的普遍课题,云林古坑案必须在机制面提出如何协调统合、在空间上如何整体规划的示范。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示范规划案要让地方政府实际执行,地方政府就是我们示范的对象。

本案自去年底执行迄今九个月,目前在期中阶段。规划过程先邀集村办公室、社区发展协会讨论,而后逐村、逐社区拜访,深入探讨具特色的地区发展模式,也让权益关系人理解本计划,建立有效的双向沟通。除可避免规划者先入为主却无同理心的设想问题,更可挖掘地方人地产互动,跳脱仅以行政区划为计划范围的僵化模式,以生活圈的概念回应生态、生产、生活的实质需求及发展愿景,实践参与式规划的核心价值。

开发许可难以回应 乡村地区用地需求

市面上常见的有机农产品,大多以古坑麻园为主要据点认证,并组织物流通路供应。麻园已是全国级的有机农产业节点,但若仍维持现行区域计划非都市土地开发许可的作法,实在难以评估公共设施或用地需求。而透过乡村地区整体规划,就可从大湖口溪水质维持的角度,甚至有机农业促进的格局,调整位于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土地使用;也可整合在该地执行中的相关计划,例如国土生态绿网计划、涌泉带水环境改善计划、地方创生计划等。当然,古坑乡还有其他规模较小的发展模式,例如位处深山的樟湖,除了社区发展与实验国中小紧密结合外,更因每年定期的鹭群迁徙,使得清水溪河谷成为赏鸟秘境。如此潜力却受限于山坡地的条件而无法进一步发挥,殊为可惜。但若从整体规划的角度,或可协助厘清发展愿景,排除环境敏感或其他限制地区,找到可行的实践方案。

三生角度下的「必修及选修」

从古坑示范规划案的执行经验中,我们期许自己能找出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的「必修及选修」,建立一套规划方法。民众对规划的认知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地方政府、国土计划主管机关往往有很大的不同。乡村地区整体规划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从生态、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制定以乡村为主体的规划方案。这是我的经验总结,也是作为规划者的自我期许。

黄琪恩

以乡镇市区尺度 展开农业发展对话

黄琦恩(台湾城乡发展学会秘书长)

空间规划须回应地方社会 经济结构

乡村地区在人口持续衰退且高异质发展特性下,面对区域计划时代非都市土地发展产生的各式问题,要以「乡村地区整体规划」作为国土计划在乡镇层级解决问题的工具,无法沿用都市规划预测分析方法,必须强调以地方工作圈为核心、问题导向为基础来规划,务实聚焦于解决方案,并具体协调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以达核实规划目的。我们针对乡村规划提出基本理念,包括维持乡村地区的独特性与自明性,以农耕地景作为乡村地区的基础建设;空间规划时须回应地方社会与经济结构,强调相同价值的支持发展;土地利用上应核实需求、配合土地节约原则,并积极处理不符合乡村特质的发展等。

乡村地区除了聚落空间,绝大部分为农业生产地区,但农业部门主管机关对于空间规划不熟悉或仍停留在区域计划的思维,且县市尺度亦难以务实盘点产业需求,使得直辖市、县(市)国土计划农业部门空间计划多数不完整。本会107年起协助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展乡镇尺度之农产业空间规划,作为乡村地区整体规划及各类农政资源的衔接平台,配合示范乡镇操作,协调各式议题对应的农政单位,期待未来农业部门空间计划能确实衔接农业主管机关的资源投入,强化农业部门的国土计划角色

美浓研讨、示范 规划地方案例

同时作为农委会农产业空间规划及营建署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示范案例(相关计划由本会执行中)的高雄市美浓区,多数人口居住于非都市地区,区内都市计划区人口流失为非都市地区的1.6倍,人口流动朝向高雄都会区而非美浓都市计划区,为典型的乡村地区。从土地利用及产业人口组成分析,美浓区相对高雄市全区偏向农业及居住属性,相关议题亦以此为主轴进行议题探讨。

农产业空间从掌握现况及资源盘点空间化为基础,在尊重既有耕作架构并考量地方社会结构下探讨新的农产业发展方向,美浓以过往烟稻轮作为基础,强调巩固期作及发展里作原则,以优质水果生产及基础粮食种植为农业发展双轴,并针对青壮农及传统老农特性拟定不同转型策略,配合工作圈讨论确实对齐需求对象及潜在经营主体,避免过往画大饼式的规划。并从农业角度针对空间发展提出定位,以适合农作的美浓平原地区为核心逐步规划经营专区,地下水涌泉丰沛区域以养殖及野莲经营为主,此外聚落住宅需求及蔓延情形、砂石采集地区与农业发展等议题须充分讨论;而山坡地农业可应思考如何与山林地区生态结合。

在生活面向则以聚落生活圈为基础进行规划,居住议题上须掌握「乡村地区整体规划所释出的新建筑用地如何避免土地炒作」的立场原则,提出美浓以实际务农者之居住需求为主要对象;公共设施则依聚落生活圈之服务中心等级,盘点既有公共服务设施布设情形是否达到同等价值之支援需求,朝向引导既有公共服务设施多元整合,搭配软体配套策略提升生活品质,增加使用机会并与地方接轨为策略,并透过工作圈讨论急迫性,协调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讨论推动的可能。

陈育贞

尊重原乡共识 部落参与、贴地规划

陈育贞(台大城乡所教授、城乡潮间带有限公司创办人)

近十载部落蹲点 正视原民居住权益

原住民地区规划始于101年底,我以营建署委托之新竹尖石乡的斯马库斯为介绍案例。33个原住民山地乡与中央山脉保育轴几乎全覆盖,原民居住权益与国土计划的生态保育之间如何调节,是需正视的课题。

土管制度改变原住民共管共享精神

目前原民土地基本问题有:1.聚落内建筑用地不足,或是合理的居住需求却是违法建筑。2.缺乏经营、发展的思维。3.生产性、生活性公共设施不足。4.传统农耕方法被认为不符合农业使用而遭到取缔。5.由于殡葬用地不足,而被迫改变传统习俗。6.法规限制部落践行文化承续的相关活动,例如海祭。

内政部2013年公告实施全国区域计划,加入此说明:原住民族土地等地区,因具有地理环境或特殊性,其土地使用方式有别于其他土地,爰此针对该类型土地,以整体性观点的考量,启动原住民族特定区域计划之规划,以参与式规划确认部落意愿,针对部落空间利用之重要议题,纳入传统惯习之精神订定本计划。

计划选择上部落镇西堡及下部落斯马库斯,它位于石门水库集水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做规划时,当时的社会普遍倾向提高土地发展强度,是发展为导向,因此我们审慎评估2005年施行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内容,以及透过特定区域计划来落实原民土地使用的规划权,若牵涉土地利益问题,唯一解方是深度参与式规划(沟通式规划、贴地规划)。

以参与式规划取得部落共识决

参与式规划有几个重要要项,如何取得部落族人的信任,愿意跟你一起做规划,同时我们学习传统的gaga惯习,也邀集许多专家学者,并培育政府与部落间的转译者,规划及掌控议题,引导带动工作坊及相关课程。在落实性计划结束时,拟出原住民族特定区域计划草案,以参与式规划取得部落共识决,同时有技术报告作为后续推动之参考依据。部落种植水梨、水蜜桃、高冷蔬菜等经济作物,安全农业耕地面积超过25%,我们也发现此处建筑几乎都是违建,影响产业经营。

计划方案对于土地使用给予功能分区,包括水源保护区、灾害管理区、成长管理区、居住与农耕生活区及自然生态发展区。规划采共识决而非票数决,关键议题每家都需出席,双层同意机制下,部落正式同意参与规划,经共识同意内容再交付政府实施。既有图资如地形图、空拍图无法满足规划操作,我们细致调研并重制图资,检讨土地使用及建物使用现况,透过环境敏感地区叠图,找出真实取水状况及可能的水资源关联,标示出耕地及农耕型态,建构共同知识,重建基本图资,以符合更细致规划的需求,将部落真实问题与需求,融入议题探讨、方案拟定,从传统领域的土地知识导入参与式调研。

官大伟

保有原乡展望 实质规划引导发展

官大伟(政治大学民族学系教授)

就三个面向提供回应,首先是原乡地区背景分析,接着谈国土计划在原乡的挑战,最后是展望。原乡与乡村地区存有共同及差异之处,在都市及非都的二分法下,同为被边缘化的区域,但原乡具有耆老传递的知识及独特土地利用文化,有单一族群或同时居住多族群的地区,处理空间议题都会有所不同。

土地管理 结合原乡知识经验

国土计划中的特定区域计划,于全国国土分区用地编订里有特定作法,包含农林资源使用、海岸管理、土地利用及灾害管理,原住民都具备相关知识及经验,可结合土地管理落实到当代社会。原乡诉求土地利用松绑,但我认为真正要做的是加强管制,要让在地文化与空间管理结合,用实质规划引导发展,才是对原乡最大的意义,此概念突破后更需有法令配套,例如山坡地保育、水土保持、森林等法规一样限制土地发展,如同引言人提到的镇西堡案例,虽划了特定区域,但建筑法规、水保法规、林下种植都未解决,急需公部门配套处理。

现阶段执行县市国土计划,中央与地方政府衔接是关卡,例如原民会出版《台湾原住民族部落事典》,以户政资料及部落家户门牌为参考,勾勒出每个部落范围,但把此范围套用在原乡分区规划时,会因缺乏地形差异化资料而产生问题。全国国土计划第五章提到县市政府需针对原乡土地使用状况做调查,但各县市做的程度不一,桃园市愿意花费七、八百万做复兴区的调查,但整个台东原乡只有两、三百万经费,资源差异庞大导致部分县市无法做详细调查。

原乡用地可透过变更编定修正

在原民传统领域耕耘多年,认为应培养一群原乡的中介衔接者,用部落的语言建立规划人员及族人的沟通桥梁,用原住民的空间逻辑来做规划,进而发展一套方法学,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原乡有746个部落,我认为不必全做特定区域计划,现有规范可透过变更编定修正,有困难才采用特定区域计划。前阵子和陈育贞、陈亮全、戴秀雄等教授讨论各自的计划如何合作串联,而学术上亦可和国际原民知识研究进行交流,导入实质规划,对原乡生态环境、社会系统等都会带来长期性的决定作用。

郑天财

解决部落用地限制 提高林下经济

郑天财(立法委员)

90年至97年担任中央原住民族委员会的常务副主委时,感谢当时林盛丰政委给我许多指导。我于101年开始担任立法委员,立法院于104年审查国土计划法,要感谢邱文彦前立委担任召集委员对国土计划法锲而不舍的努力,完成制定国土计划法。由于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于原乡地区大部分位于高山、沿海、河岸附近,因此受到许多国家法规(例如:区域计划法、森林法、水利法、国家公园法、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等)的限制,导致许多部落建地不足及乡亲日常耕作使用土地处处受到限制。原住民希望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兼顾造林和林下经济,并解决因建地不足造成违章建筑泛滥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审查《国土计划法》时,我坚持有关该法第6条「国土计划之规划原则」应明订:「特定区域应考量重要自然地形、地貌、地物、文化特色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条件,实施整体规划」及「国土规划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应尊重及保存其传统文化、领域及智慧,并建立互利共荣机制。」针对部落生活需要,可以有特定的土地管制规定、甚至可以另订特定区域计划,以因应原住民族生活实情为相关之土地使用计划及管制。这也便是现今各县市政府,依据第15条拟定各县市之国土计划时,所应遵守之规划原则。

落实回馈条例 解决管制不合理

最近参加台东的县市国土计划推动,团队说明时非常困难,虽有族语人员偕同翻译,国土计划法相关专有名词,如何以原住民族语言传达,让原住民了解,仍需加强规划。陈育贞教授的计划因营建署的支持得以成功,后续可指导地方政府建立模式,就不需再耗费六年摸索,营建署应参考成果报告,至地方进行教育训练,树立更多示范点并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同时也要考量原乡部落现况,规划订定特有的建蔽率制度,解决建地不足的问题。

由于第八届立委任期时,我与几位原民立委一起促成「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及造林回馈条例」,针对受限森林法等法令,而无法行使土地利用的族人,提供补偿措施,目前在法令及预算方面都解决了,这对原乡林业用地受到高度管制获得补偿,是莫大的帮助。期许中央及各县市政府皆能务实规划执行国土计划法,共同解决部落用地不足及使用管制不合理等相关问题。

李永展

乡村、部门计划 磨合、接轨县市规划

李永展(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匡正不合宜的土地开发制度

国土计划法公告实施后,还有两个可纳入全国国土计划附册的工作应积极进行:流域特定区域计划及都会区域计划。其中,营建署及水利署水利规划试验所正分别积极推动基隆河流域特定区域计划的规划,而都会区域计划可以基北北桃四个都市的联合规划来进行,这些都是全国国土计划应该要做的事。另针对农业部门与国土部门的对话,过去都市计划是「有计划没开发」,所以产生很多低度或闲置利用空间,区域计划正好相反,有开发许可制度却缺乏整体规划,国土计划可匡正这种不合宜现象。现阶段有三个乡村地区正在做示范计划,包括营建署的乡村地区整体规划(宜兰壮围、高雄美浓)与城乡分署的古坑示范案之间的介接。而农业部门的农产业空间规划如何连结到营建署的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真正操作时到底要回归农业发展条例还是国土计划法的精神?都是值得关注的议题。

地方着手农业权诉求、土地使用管制与国土复育地区

全国国土计划中有几件事情是县市可使上力的:第九章、土地使用指导事项,配合地方管制需要可研订因地制宜土地使用规定,目前区域计划法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只有一套,各县市只能依规处理,但国土计划可突破这一点,后续只需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同意后便可以有地方版的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再来看第十章、国土复育促进地区,以云林县为例,20个乡镇有14个位于严重地层下陷地区(现已更名为地下水管制区),但不可能全列入国土复育促进地区,高铁路线行经处为下陷最严重区域,目前行政院相关部会已就地层下陷及水资源分配管理提出具体对策,包含经济部、交通部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等,议题涉及人民生活安全,故国土计划审议会建议保留云林县提议的国土复育促进地区,后续应循程序报到行政院审议。

财政收支划分 应考量农业县

第八章、应办事项及实施机关-农业权诉求,全国国土计划强调维护农地总量,但粮食安全应由各县市共同负担,而非归责农业大县,不论就环境、社会、经济面而言,均失去公平正义。配合中央政策,农地停征田赋对农业县市的自主财源收入减少,建议中央政府于财政收支划分时,将农地拥有数量列入考量,挹注农业大县,以符公平。这些议题影响权利义务关系,都要赶快处理,才能落实国土计划法的精神及全国国土计划的指导原则。

张静贞

农村发展 农地需求 总量决定因素

张静贞(中研院经济所研究员)

农业与乡村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快速都市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趋势引导下,农产品产地与消费地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农业发展由过去的「生产型农业」延伸为强调上中下游的「食农供应链」,「生产型农业」的GDP贡献当然下降。生产技术由过去强调劳动与土地要素的投入,演进为强调资本与管理的投入。同时,消费者嗜好的改变也不容忽视,国人的主食已悄悄由米改为面,每人每年白米消费量由60多年前的140公斤逐年下降,至今只剩45公斤,而面粉消费量己增为38公斤逐渐逼近中。最后,科技的发展大幅提高土地生产力,以我国为例,生产179万公顿的稻谷在1960年需要40万公顷的农地,2019年只需要27万公顷,更何况现在稻米生产过剩,还有许多休耕地?为农业与城乡的健全发展,土地更趋合理使用值得大家来关切。

厘清农业角色、政策纲要纳入部门计划

六十年来80万公顷农地自始至终完全保留作「农地农用」的土地限制,严重影响台湾健全的城乡发展,国发会前副主委曾旭正曾提到,未来投入农业的世代人口究竟有多少、农业人才的技职教育是否足够等议题,应有更细致的研究和推估。以日本为例,推估至2040年将有约900个村庄消失,故2014年安倍政府提出地方创生计划,以因应乡村人口减少的问题。台湾的农业部门应尽速厘清未来「生产型农业」所扮演的角色,强调上中下游「食农供应链」的政策纲要,进而透过部门计划,纳入国土计划中,确保农业生产区的有效规划。未来国土计划在城乡地区最主要的挑战还是来自于农业发展和农村规划,今提出几个迷思与大家讨论,应讨论厘清后,国土计划的推动才会顺利。

迷思1:「农业发展条例」优先于「国土计划法」?

农发条例第 8 条:「主管机关得依据农业用地之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因素、技术条件及农民意愿,配合区域计划法或都市计划法土地使用分区之划定,拟订农地利用综合规划计划,建立适地适作模式。前项完成农地利用综合规划计划地区,应至少每五年通盘检讨一次,依据当地发展情况作必要之修正。」也就是说,农发条例是要配合国土计划的发展原则,来拟定农地需求总量,而国土法除考量现有土地使用分区和使用地编定外,也应将自然资源条件、环境敏感情形、地方发展需要等纳入考量,以性质区分使用管制程度。但目前全国国土计划直接采用农委会所提报的74万公顷至81万公顷作为农地需求总量目标值,显然是「农业发展条例」优先于「国土计划法」,本末倒置。

迷思2:粮食自给率等同粮食安全?

2008年是国际社会所公认的粮食危机年,那年台湾以热量为权数计算的粮食自给率相当低,只有32.2%,但我们既没看到国内民众疯狂抢购存粮,也没有像中美洲的海地因粮食危机而暴动。其实,粮食自给率并非检验粮食安全的唯一指标,充其量只能说是众多指标的一个。维持国际农产贸易的顺畅及事前进口粮食储备机制公认是对抗气候变迁,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调适手段。

迷思3:农地需求总量的推估?

根据农委会的提报,若发生无法由国外进口糧食之紧急情况时,台湾目前现有80.8万公顷之耕地面积能提供民众平均每人每日热量需求,当耕地面积小于76.5万公顷后,台湾就无法提供足够热量需求。估算结论「农地面积需求为74万至81万公顷」。农地需求总量纯以「自给自足」的考量为前提,未考虑事前进口粮食储备机制、城乡发展、产业发展、地方发展需要,也未考量环境资源(能源、水、耕地等)是否可以支援粮食供应,以及农民老化、农业缺工等问题。中央纯以「粮食自给自足」为神主牌,单方面采用农委会「由上而下」提报的农地需求总量,至于如何分配至各县市?如何执行?则欠缺「由下而上」的城乡风貌、产业发展、宜居环境、景观等需求的通盘考量,就窒碍难行。

结语

余纪忠文教基金会

一、面对乡村、原乡地区的高异质性发展,依据传统推估不再适用,县市政府需针对不同土地使用状况详调查,并培育中介衔接人才,作为公私部门沟通之桥梁。

二、农地需求总量不可单就「粮食安全」为前提,未考虑城乡发展、产业发展、地方发展需要,以及环境资源是否可支援粮食供应、农民老化、农业缺工等问题。

三、规划过程应以生活圈的概念回应当地生态、生产、生活的实质需求及发展愿景,实践参与式规划的核心价值。

四、农业部门应尽速厘清未来的农业角色、政策纲要,进而透过部门计划,纳入国土计划中,确保农业生产区的有效规划。

五、国土计划法公告实施后,流域特定区域计划及都会区域计划纳入全国国土计划附册,应积极进行。

六、地方活化是规划的主要动机,但投资权限握在中央,过度集权、集税,导致地方动能降低,建议规划权下放到乡镇市,效法欧洲的政党比例并开放地方政党。

七、深入研拟国土计划的推进历程中,营建署及相关地政单位辛劳备至,基金会必偕同产、官、学界,一同为环境永续发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