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知法犯法」酒駕撞死人 國民法官判他7年6月

法律事务所实习准律师郑兆宇参加迎新送旧聚会,酒后驾驶宾士车返家,超速撞死高姓吊车司机,被诉酒驾致人于死罪,由国民法官法庭审理,检方指出,郑学习法律却知法犯法,律师则为郑求情,台北地院审理,今天判郑有期徒刑7年6月。本案还可上诉。

现年27岁的郑兆宇2023年5月5日晚间,开宾士车和同事到台北市光复北路「花滔厨房」餐厅用餐,随后到忠孝东路5段「SING!GO」KTV续摊,第2天凌晨1时许醉倒于街头。

5月6日凌晨5时,郑拦搭计程车到宾士车停车处,自行开车回家,车子行经万芳交流道往木栅路出口时擦撞到路边,车子失控飞过分隔岛,波及等待左转的3辆轿车,将54岁高姓驾驶的车子当场撞毁,高也重伤不治,郑移送法办被起诉,分案由国民法官法庭审理。

国民法官法庭开审时,公诉检察官表示,郑兆宇肇事时的时速是84公里,酒驾加超速是肇事的主因,而郑酒测值高达每升0.83毫克,超过标准值3倍,他是实习律师却知法犯法,恶性重大。

郑兆宇的委任律师说,郑将面对法律制裁,已承诺这辈子再也不喝酒,还要担任反酒驾宣导志工;律师说,郑已赔偿300万元给被害人家属,保险公司也给付家属200万元强制险,有展现犯后诚意。

郑兆宇开庭时表示,当天是事务所举办迎新送旧聚会,他肇事后头部也受创,在急诊室住了5天,很多事情已记不清楚;郑说,他平常很少开车,宾士车是爸爸的,律师考试借用到图书馆拿书,出事的当天他是第2次借用。

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