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管制药用酒精出口 确保国内供应无虞

▲ 本次管制产品是领有药品许可证药用酒精与干洗手,与一般民众日常购买的产品不同。(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李瑞瑾台北报导

经济部国贸局公告,自今(1)日起限制药用酒精与干洗手出口,出口须经卫福部同意。

经济部国贸局公告指出,依据货品输出管理办法第8条第1项、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109年4月24日FDA药字第1091404043号函,公告自109年5月1日起CCC2208.90.10.00-5「未变性乙醇,其酒精强度容积计低于80%者」、「消毒成品」等2项货品,增列输出规定代号「523」,并列入「海关协助查核输出货品表」。

卫福部食药署药品组科长博文指出,管制对象是针对「领有药品许可证的药用酒精与干洗手」,举例说明,就是医院用于手术前的消毒酒精,干洗手也是医疗用的干洗手。

杨博文强调,这与一般民众在市面上所购买的干洗手与酒精不同,因此此项出口限制并不会影响一般民众;一般日常用酒精与干洗手的出口规范,则回到一般民用航空的限制规定。

杨博文指出,本次管制并非全面限制出口,而是需要事前审核出口的目的用途,如有必要用途(例如有外交目的、捐赠友邦等)才会同意,主要是出口之前要知道有这产品会出口。

杨博文表示,此项限制的目的是为确保医疗用酒精供应无虞国际上因为防疫行动,酒精原料的需求可能会越来越多,而医疗用酒精与日用酒精原料也有些许不同,需要较高规格,为避免国内资源短缺,因此决定做出此项限制,限制何时结束则要视疫情发展状况而定。

另外,杨博文也指出,目前台湾药用酒精的需求与供应皆稳定,没有短缺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