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出差比利时遭辗断4趾 女控公司「付2千解雇」

试用期出差欧洲火车辗断4趾,控公司拒赔还资遣。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卢姓女子今年5月进入一家科技公司担任业务员,还在试用期内就被派往比利时出差,在等火车的时候意外掉落月台,造成左脚粉碎性骨折截肢之后还得装义肢才能行走,但出院后公司不但不闻不问,竟以她没通过试用期为由解雇,等于一毛钱都没赔;劳动局表示已经收到案件,将进一步厘清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四只脚趾已经被辗过了……」,卢小姐坐在椅子上,包着纱布的脚还得抬高才有办法减缓一点肿胀的不舒服感,她越讲越生气。「然后我在要做复健,公司也不帮我出复健的计程车费,也没有请看护,从我住院到住院结束,我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从来没有看过我。」

今年5月,她到一家科技公司担任业务员,还在试用期内就被派往比利时出差,要搭火车时不小心跌落月台,左脚被火车辗过,造成粉碎性骨折,截肢后必须装义肢才有办法行走。

不过,公司除了董事长一封信之外,只支付2000元的慰问金,加上她还在试用期,根本没有帮她保团体保险,除了获得42万元的旅游平安险,卢小姐得自付50多万的相关医疗费用,出院之后还收到公司的解雇通知。

「没有办法走路,因为我的施力点不够,所以我去做了义肢,要12万元,我跟公司申请,公司告诉我说不会付的,所以公司大概是听到义肢以后,发现他们要帮我付很多费用,他们就决定做一个假的文件资遣我。」

「根据劳基法13条规定职灾劳工他是在医疗期间的话,雇主是不能够去终止契约。」虽然公司不愿正面回应,但新北市劳工局表示已经收到这个案件,将进一步了解,如果雇主真如卢小姐所说是恶意解雇,将依劳基法开罚9到45万元。(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