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學爭取民間捐款私校100%抵稅 教團力挺支持修法
少子化下私立大学办学艰苦,私校工会指出,现行许多施政和制度根本是歧视私校办学,教育应不分公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根据现行规定,若民间要捐款给私立大学仅能扣除税额20%,但捐给国立大学则能100%扣抵,站在节税角度,民间更倾向捐给国立大学,私立大学校长近日表态,要求政府应比照个人或事业对公立学校捐款100%认列扣除额。私校工会表示,现行许多施政和制度根本是歧视私校办学,教育不分公私,支持删除所得税法第16条、第36条,以及私校法第62条有关社会对私校捐款等不公平限制。
近年碰上少子化,私立大学办学陷入困境。私立大专校院校长近日召开会议,共同呼吁政府应修法,删除所得税法第16条、第36条及私立学校法第62条有关个人或企业对私校捐款等不公平限制,政府应比照个人或事业对公立学校捐款100%认列扣除额。
私校工会理事长尤荣辉表示,公私立学校一直存在不公平的竞争,包括政府补助公校优于私校,又公立大学学费仅是私立大学的一半,又如民间捐款给私立大学只能扣除税额20%,捐给国立大学则能100%扣抵,许多施政与制度根本是歧视私校办学,对私校学生甚为不公。
尤荣辉呼吁,教育部应确实做到「教育不公私」,不能要私校负起办学义务时就要求比照公校,一谈到权利时就对私校七折八扣。欧美许多一流学府都是私立大学,在于国家税制支持社会捐助私校,才让私立大学蓬勃发展;反观国内私立大学只能在不公平的环境下清寒办学,被社会视为次等学校,不合理的结构应被打破。
对此,私校工会表示,支持校长倡议修法解除社会捐款私校种种限制,若教育部同意「教育不应分公私」,就应推动修法让社会捐款私立大学得100%认列扣除额,并删除所得税法第16条、第36条,以及私校法第62条有关社会对私校捐款等不公平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