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給子女反悔睡不著!專家教戰三招幫你要回來
房子赠与出去可以追回吗?提供三招,防范子女受赠后对自己不理不睬,或随意变卖房产。 图/freepik
年近八旬的王老先生与独子同住,为减轻其负担,一年前将目前居住的房子赠与给儿子,并口头嘱咐儿子必须与他同住、尽扶养之责。近来因故双方发生口角,儿子将他赶出家门,王老先生相当气愤,决定上法院与不孝子对簿公堂,争取权益。
爱孩子是父母天性,但随着自己的年纪越来大,加上想省遗产税,难免会挪部分财产赠与给下一代。此时别忘了要保障老后,否则原本想无牵无挂,最后却沦落街头。本文透过上述案例予以解析,并提出解套方法。
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黄沛声指出,对于口头嘱咐孩子要尽扶养义务,若没有白纸黑字为佐证,未来恐怕会落到「哑巴说黄连,有口说不出」的下场,最终无法安享天年。因此,若有任何形式的附带条件,都应该清楚记载,并且请双方签名。
可以追回赠与出去的财产吗?就法律观点来说,黄沛声表示,还是有机会全部要回来,提供以下三招,防范子女受赠后对自己不理不睬,或随意变卖房产:
第一招:过户之前后悔可撤销赠与
就上述个案而言,王老先生已经签约赠与儿子,但在不动产过户完成前,依法仍然可以撤销赠与。虽然时间间隔不大,且已经送件办理,在完成前还是允许反悔撤销的喔!
第二招:设定抵押权
王老先生也可以在办理赠与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同时,在不动产上以儿子对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权」。所谓的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将财产做债权担保,如果逾期不还款,债权人则享有法拍该财产后的优先受偿权。 例如:母亲赠与2,000万的房产给儿子,若设定抵押权额度1,200万,未来儿子就是对母亲负债1,200万。
这是一般最常见的作法,经济又易行。但问题来了,实际上儿子并没有对王老先生有债务,因此,这种方法有可能会被儿子否定抵押权,不完全可靠。此外,也常见儿子因个人债务问题,导致房产若在生前先过户到儿子名下,可能受债权人扣押拍卖,导致自己也没地方住,因此这作法未必妥当。
第三招:办理信托管理
实务上最正确的作法,就是设定「信托管理」,换句话说,王老先生应该在生前将房子设定信托给银行,并指定银行明确的条件,例如「在生前必须同住,尽扶养之责,离世之后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否则收回」,如此儿子若是不尽孝道,则仍有收回的可能。
一般来说,不动产为标的成立的信托契约书,若内容载明受益人为委托人,称为「自益信托」;反之,若受益人为委托人以外的他人的信托,如委托人的子女、亲人或其他特定人,则称为「他益信托」。
黄沛声提醒,信托并非有钱人的权力,根据《信托法》第1条规定,「称信托者,谓委托人将财产权移转或为其他处分,使受托人依信托本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之关系。」
简单来说,信托的主要功能在于委托人拥有控制权,达到资产保护的效果,也能避免不动产被受赠人或第三人不当抵押或出售。
不孝行为 恐丧失继承权
就前述个案而言,相较于设定抵押权,办理信托管理可以帮王老先生在生前,将房产隔绝儿子的个人债务风险,是比较安全的作法。
黄沛声最后引用《民法》第1145条表示,子女若有故意使父母致死、诈欺、胁迫、伪造、变造、湮灭遗嘱,或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等行为,都会因此丧失继承权,这也是父母防止子女拿到财产后翻脸不认人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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