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岁女童手腕惊现恐怖勒痕 教育局初步调查结果出炉

台南一名彭姓女子2月控诉幼儿园虐童,导致2岁女儿手腕被勒伤,图可见手腕处有线形伤痕。(中时资料照)

一名居住在台南的彭姓女子于2月控诉永康区一间幼儿园虐童,2岁女儿的手腕处无故出现类勒痕医生诊断为线形擦伤与瘀伤,但园方矢口否认虐待;昨(18日)彭女脸书更新贴文,心寒地指出教育局监视器未拍到手腕受伤的直接证据家长只能静待调查。对此,教育局声明,已针对女童罚站部分向园方与幼保园开罚,而手腕伤部分因证据不足才另组小组继续调查,

彭女18日在脸书专页《靠北恶质幼儿园》上投稿,开头心寒地写下,女儿受伤至今已一个月,日前接到台南市教育局的回应果然「不失所望」,教育局回复,「因监视器没拍到直接证据,家长只能静等调查。」

彭女转述教育局说法,「行为人不适任部分,教育局日前已召开不适任人员认定委员会,基于目前仍缺直接证据证明幼儿手腕受伤原因,为详加确认事证,就双方有利不利一律注意,以顾及双方权益,将另组调查小组详加确认。」

彭女分享心路历程,直说对于家长而言,「不知教育局何时要调查、不知教育局何时会惩处幼儿园、不知道教育局如何处理细节」,期间的等待时间每分每秒都难熬,不仅一颗心悬在空中,还得一边顾着孩子压力引发的焦虑创伤反应

彭女在文末写下,「台湾历经数不清幼托事件,但现在仍卡在园方不承认,没有画面直接证据,就无法罚的窘境。记得刚开版时,本版口号,『装睡政府叫不醒,自己的小孩自己救』,引起多少讪笑。而现在,大家体会我的真实人生体悟了吗?」

对此,教育局回应指出,女童受伤那天被罚站15分钟,针对教保员的行为,社会局依违反儿权法第49条裁罚6万元,教育局亦针对园方管理疏失并处4万5000元罚锾。

教育局强调,非常能理解家长对于本案的期待,但教育局须依法并承与在社会局裁处行为人后,立即召开「教保机构不适任教保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认定委员会」,惟会中委员认为目前所得资料,尚缺乏幼儿手腕受伤原因的直接证据,且审认不得担任教保人员之期间涉及当事人工作权保障,为求审慎并避免争讼,委员会决定另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教育局重申,虐童零容忍是市府既定政策。任何不当管教或虐童案件一定会从严论处。本案不适任教保人员认定委员会既已决定组小组进行调查,教育局自当尊重其决定,也请家长能耐心等候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