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都更危老難度高 都發局長揭「3大原因」

台中市议员黄守达建议都发局成立「都市再生中心」,具行政法人位阶,可协助私权问题,加速危老都更。图/黄守达提供

台中市住宅达110万户,屋龄逾30年的占44.5%约45万户,民进党议员黄守达指老旧大楼都更案进度缓慢,主张台中市应自订自治条例,设置「都市再生中心」,有行政法人位阶,又可松绑公部门的限制,全力推动危老重建与都更。都发局长李正伟说,都更面临最大的困难是政府法介入私权,但老城区整合不易,另台中重划约1000公顷,开发商宁可把心力、财力花在较易处理的重划区。

都更重建申报有144案,已核准112案;另都市危老重建案共申报688件、已核准593件。而台中市目前建案工地约3000处,新案林立,与危老、都更案落差极大。李正伟,危老都更有难度,一是公权力难介入私人产权、二是老屋产权复杂面临整合困难、三是台中重划盛行释出千顷土地比老街区易取得产权。

黄守达说,中区千越大楼、远东百货大楼、金园大楼、民升大楼等老旧大楼的都更案进度缓慢。他主张,台中市应定自治条例,设置「都市再生中心」,有行政法人的位阶,提升推动都更的量能。

黄守达指出,行政法人「都市再生中心」可履行公共任务,另又可松绑公部门的限制,适合推动老屋再生。还可结合社宅兴办营运业务,因应不同状况连结公私资源,对症下药。

黄守达强调,老旧大楼因产权结构复杂、缺乏都更诱因,民办进度缓慢,此时都市再生中心就可介入,采公办都更,有法人位阶取得信任,加速都更程序。针对因屋主无心或无力处理的失修老屋,都市再生中心可发挥媒合与协调的功能,支持并鼓励整建危老建筑。

议员李中说,中央内政部及新北市、台北市住都中心的设置条例及自治条例,只谈收益而没有分配与监督,他要求都发局对行政法人的权利义务、议会监督等有明确规范,才易获得议会支持。

台中市都发局今专案报告,指已拟成立都市更新处或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今年4月27日颁布订定「台中市都更推动小组设置要点」,后续成立「都更小组」。公私协力,目前有都更总顾问团、危老重建辅导团、旧街活化辅导团及在29个行政区设50处咨询站,目前尚无成立都再生中心的计划,仍可协助危老与都更案,目前核准件数是全国第二多,仅次台北。

李中指出,市府如成立都市更新处等单位,应划清权责。图/李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