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花被控诈欺不起诉 直销延迟出货该告上线吗

艺人汤兰花被控推广直销诈欺,获不被起诉。民众加入直销前,应先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图/资料画面翻拍)

记者陈秀雯台北报导

日前传出资深女艺人汤兰花,因推广直销被控诈欺不被起诉,起因下线不满延迟出货,竟控告汤兰花诈欺。此事可反映出做直销受骗的原因,在于对所加入的公司不了解。而经营直销相关的权利义务,「多层次传销管理法」都有清楚规定,不可不知。

根据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经销商参加其事业计划或组织前,公司应告知包括:事业的资本额营业额、事业制度及参加条件、多层次传销相关法令、经销商应负之义务与负担、退出计划或组织之条件及因退出而生之事项等。

其实只要是合法的直销公司,都要向公平会报备才能营业,在经销商或消费者加入会员时,要提供报备过的契约文件,并说明公司的行政作业流程,包括订货、出货及奖金发放方式,要求消费者详读后签字,才算完成加入手续。

产品出货事宜,都是由各家公司行政负责,并非直销商。所以当发生延迟出货时,应向公司客服人员反映,而非上线,所以更不可以此事控告上线诈欺。

当然上线在招揽直销业务时,有义务要将相关权利义务,甚至公司行政作业都要协助解释清楚,才能让下线安心加入。为了保护下线权益,更有义务协助向公司了解延迟出货等问题

只要本身没有故意隐瞒或欺骗,且是公司的上线并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而如果公司延迟出货影响消费者权益,可向消基会检举,提供相关事证转给检调单位。若是涉及多层次传销事业制度,则可向传保会申请调解。

当然若是因出货延迟,消费者想要退货退款,上线也应该协助办理,而直销公司也应该接受。

根据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又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于契约解除生效后 30 日内,接受传销商退货之申请,受领传销商送回之商品,并返还传销商购买退货商品所付价金及其他给付多层次传销事业之款项。」

所以只要消费者依规定申请退货退款,直销公司就该接受退款,且不能以不当的方式以阻挠。

(资料来源:公平会网站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255&docid=1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