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保温杯专利遭冒用 律师:禁卖期间损失可索赔

知名新加坡陶瓷保温杯品牌SWANZ在台隆重展开布局。(SWANZ提供)

知名新加坡陶瓷保温杯品牌SWANZ在台隆重展开布局,但在收回代理之后、去年曾意外发现被代理商「鸠占鹊巢」抢先登记了新型专利。对于国外品牌在台透过代理方式销售产品、却被代理商抢先登记专利,是很常发生的,律师提醒,新型专利属于形式审查,未来如果遭撤销,恐赔偿原厂遭禁卖期间的损失,切勿投机

知名律师廖芳萱表示,从新型专利是属于形式审查,智慧财产局不会进行实体审查,当取得专利后,如果拥有专利权公司要求他人停止贩卖专利商品等,就必须要有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才能发出警告函。

以SWANZ的案例来看,廖芳萱分析,代理商应是趁原厂在外国、在台湾没有注册,所以抢先一步注册,但在SWANZ的原厂新加坡商酷博股份有限公司来台之后,就发现专利已经被注册走,基于酷博在日本已经通过专利,基于国际优先原则,再加上酷博提出的证据证明代理商申请的专利没有新颖性进步性,因此专利遭撤销。

廖芳萱强调,原本的代理商曾寄发警告函给酷博,要求他们禁卖SWANZ陶瓷保温杯,但由于警告函中没有附上技术鉴定报告,所以在禁卖的这段期间,酷博可以向代理商要求损害赔偿,而且代理商这行为,恐有违反公平交易法之虞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事业发侵害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警告函案件之处理原则,如果事业没有遵行先行程序、迳发警告函,足以影响交易秩序之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者,将构成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规定

廖芳萱也提醒,国外厂商在与国内代理商签约时,必须要在合约中写明专利权的使用范围,如果代理商有冒用时,可以要求停权以及赔偿,而且这赔偿费用除了损失的销售额外,实务举证费用、律师费等也可纳入,在契约拟定好专利权的使用范围,这样子冒用注册走的专利也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