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5校长主任爆采购丑闻 图利厂商1300万!校方工程竟业者主导
▲弘兆锦公司负责人黄锦城涉勾结5小学校长与总务主任,绑标围标海削1300余万元,一审黄被判囚12年,其余校长等共犯判刑4年不等。(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已解散之弘兆锦国际公司负责人黄锦城于2013年间以可取得补助款经费,利诱新街、龙冈等5所国小校长与总务主任,由校方护航,厂商则以绑标、浮报或借牌等方式,图利黄从中获利1300余万元不当利益,桃园地院30日依贪污罪嫌判处黄12年徒刑,相关校长与总务主任各判2年至4年不等徒刑,本案可上诉。
桃检起诉书中指出,59岁的黄锦城系弘兆锦国际公司负责人,涉嫌在2013年间向有主办政府采购案职权之新街国小前校长陈键源、龙冈国小前校长詹益巨等人,以绑标后围标方式,承包校园内40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的中小型工程,让厂商得标还以特殊材料规格绑标,其中获利达数百万元。
检方查出,陈、詹2校长在工程采购案等尚未成形或还未办理采购公文前,先让黄等业者到校讨论工程与测量,还协助草拟工程预算等配合,2人为掩护总务人员,甚至以业者提出之预算书签办,再向县府争取工程费;检方后来还查出侨爱国小前柳姓校长、中平国小前陈姓校长,及复旦国小前李姓主任与县府原民局前苏姓办事员都涉案。
桃园地院查出,相关厂商先掌握标案规画设计权,再以绑标或浮编方式,由黄等人找其他公司、商号围标,或以借牌方式,最后都让黄规画公司实质得标,前后犯罪事实多达8项,涉绑标、浮标之人,均涉犯贪污治罪对主管事务图利罪,至於单纯参与围标或借牌等公司、负责人,涉犯政府采购法妨害投票罪,相关过程另触犯背信罪、伪造文书罪与泄密罪。
地院法官审酌,黄锦城均以争取补助款当经费利诱校长、总务主任犯罪,黄被依8个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等判12年;陈键源依3个图利罪合并执行4年、褫夺公权1年6月;原民局苏姓承办人图利罪被判处5年2月,褫夺公权3年;陈姓、柳姓前校长各判处有期徒刑2年8月,褫夺公权1年4月;前校长詹益巨判刑2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并需向公库缴交10万元、16小时法治教育、缓刑5年;复旦国小前李姓总务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1年,缓刑5年,需向公库支付8万元与8小时法治教育,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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