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法官未回避而审案 法官评鉴建议发命令促注意
▲法官未回避而审案,法官评鉴委员会决定送人审会处理。(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地院法官毛松廷受理某再审案件时,因先前曾经参与本案审理,当事人就声请法官回避。但毛法官不理会,迳自做出裁定,当事人声请的回避案件,历经1年半也没做出裁定。法官评鉴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毛法官的行为「严重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或职务规定,情节重大」,送司法院人审会审议,并建议人审会发命令促其注意。
根据法官评鉴委员会发出的资料,毛松廷法官在2016年间,受理一起再审与诉讼救助案件,由于毛法官曾经参与本案前审的审理过程,当事人依照诉讼法相关规定,声请法官回避。而依照规定,受理的法官应将声请回避案件分案,交由合议庭评议,做出是否回避的裁定。
但毛法官不理会,不但没将回避案件分案,也没回避审理,就直接作出裁定;另外当事人声请回避的案件,经过1年半也没做出裁定。当事人告知桃园律师公会后,律师公会去年初决定将毛法官送请法官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在25日做出决议。
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毛法官的行为已构成《法官法》中「严重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或职务规定,情节重大」之应付个案评鉴事由,请求成立。但审酌毛法官任职以来并无受惩戒纪录,还在公余之暇积极参与司法相关公益事务。另外考量毛法官在本案中违规的情状,经过此次教训后,应足生相当程度警惕。因此委员会认为,毛法官没必要惩戒,最后决议将他送司法院人审会审议,并建议人审会发命令促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