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男借宿还杀屋主57刀 遭判12年
桃园市中坜区去年9月,1名41岁古姓男子持刀砍杀陈姓友人,遭法院判决12年有期徒刑、监护5年。(资料照)
桃园市中坜区去年9月,1名41岁古姓男子持刀砍杀陈姓友人,陈身中57刀,古随后到派出所自首,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照杀人罪判古男12年有期徒刑,并因其罹患「酒精引发的精神病症」,产生妄想内容,执行完毕后需监护5年。
古姓男子长期住在59岁陈姓友人中坜租屋处,因古不工作,又爱喝酒,两人常发生口角争执,去年4月时古男被陈男赶出住处,古因此怀恨在心,去年9月18日下午两人一言不合在屋内吵架,古男冲进厨房拿了杀鱼刀及菜刀朝陈男砍杀,陈身中57刀,脖子几乎被砍断丧命,古则在案发8分钟后向警方投案,
法官认为,古男因为长期持续饮酒,出现幻听干扰、失眠与焦虑情绪,罹患「酒精引发的精神病症」,因此到医院就诊。另外案发时,被告处于「酒精引发的精神病症」急性发作状态,并有幻听,不过内容主要是自残,并未肯定是因为幻听指示杀人。不过推测古男当时因为「酒精引发的精神病症」急性发作影响,辨识行为能力有所减损,但未达到显著降低的程度。
法院认为,古男和死者为朋友关系,案发前还投诉陈男家中,居然未能控制冲动,持刀砍杀陈,不过考虑到古男案发时受到情绪不稳影响,且案发后随即自首。给予有期徒刑12年,不过因为古长期饮酒,对身心状态产生极劣影响,出现幻听、妄想,因此执行完毕后,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