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教育部查管公文列为10年「密件」 立委痛批黑箱

▲民党立委柯志恩脸书发文指出,今年1/26日教育部台大公文,不但列为「机密」、且须10年才能解密。(图/翻摄自柯志恩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持续了将近4个月的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教育部长吴茂昆上个月27日做出决定,确定将驳回管中闵当选资格,引发政界学界一片哗然。国民党立委柯志恩12日在脸书发文指出,教育部以「密件」处理今年1月26日给台大第5道公文,保密期10年;攸关「拔管」决议的跨部会咨询小组会议纪录,也列为「密件」,一年后才能解密。柯志恩痛批,教育部滥用国家机密保护法,「这不是黑箱,什么才是黑箱?」

柯志恩表示,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的规定,所谓「机密」是指「为确保国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的资讯,不得为隐瞒违法行政疏失、亦不得拒绝或迟延提供应公开的政府资讯。教育部口口声声台大校长攸关重大公共利益,必须严格监督,故对台大校长采最高的道德标准,必须品德高尚

柯志恩要问,然而请问,既然是公共利益,为何要把给台大的公文列为密件、且10年后才能解密,这不是黑箱,什么才是黑箱?而教育部自己违法滥权还偷偷摸摸,试问品德高尚到哪里?如果行政机关可以滥权至此,宛如戒严时期警总,可以密室开会、黑箱审判,则还奢谈什么司法改革?这个执政党也不必再自称什么民主进步了。

教育部人事处回应,第二次跨部会咨询小组会议以密件公文发出,是依照政府资讯公开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政府机关在作成意思决定前,内部单位拟稿或其他准备作业,得不予提供;但为落实民意机关的监督权责,已在五月九日提供给立法委员

人事处补充,跨部会会议是因外界陆续提出管中闵教授大陆地区从事学术交流活动,具有适法性疑义,且涉及校长聘任资格,为周全决策并加速解决争议,因此邀集相关部会主管机关学者专家进行咨询;为保障与会人员可思考辩论并畅所欲言,会议纪录才不对外公开。

卡管案台湾大学校园发酵。(图/记者林韦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