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眉蓁论文烧到「代写市场」 管碧玲批教育部执法消极「7年只查3件」
国民党高雄市长补选候选人李眉蓁被踢爆中山大学硕士论文96%都是抄袭他人著作,有学者就质疑她恐是找枪手代写,使得论文的「代写市场」近日又被高度关注。对此,民进党立委管碧玲24日下午表示,李眉蓁论文风波让她查了一下代写议题,却发现尽管教育部有立法欲遏止论文代写,但7年来只查了3个案件,显见执法的消极与不足。
「论文代写的风气,没有人管」。管碧玲在脸书上表示,她2013年时看到网路论文代写广告泛滥,「心想代写市场一定很大,才会有那么大量的广告在拉生意」,于是她修法增列《学位授予法》第七条之三(即现行第十八条),对论文代写广告与代写论文者处予高额罚款。
管碧玲指出,该法于同年5月31日三读通过,施行至今超过七年,但教育部仅完成开罚一案,罚60万。她认为,「该件是在2014年开罚的,也就是第一年的热度,然后就放空6年」,到今年再增添两件,而这两件行政程序尚在进行,处罚金额还未确定。
管碧玲批评,代写论文多年来破坏国家高等教育品质,「恶性几与舞弊无异」,当年推动立法惩处,让教育主管部门总算有了遏止的法律工具,但遗憾的是,法律施行以来已7年,但论文代写情形仍然泛滥,而教育部迄今只查处3件,显见执法的消极与不足。
管碧玲表示,李眉蓁的论文,是不是代写的结果?我们不得而知,「她本人去复制贴上96%的内容,想到就不寒而栗」,她实在不敢相信,因此想到代写的课题。查了一下,才知道处罚的工作被晾在一边,「代写风气没有人管,作为立法的人,实在感到失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行为人或负责人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一、以广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诱代写(制)论文、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
二、实际代写(制),或以口述、影像等舞弊方式供抄写(制)论文、作品、成就证明、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
前项罚锾之处罚,由主管机关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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