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车使用车龄放宽 柯志恩批:学童行车安全陷于高风险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4日找来交通部教育部单位,针对公路法第63条修正案进行讨论,并一读增订「不得以车龄为禁止使用限制」等文字,被外界认为等同「放宽」车龄使用的限制,未来恐连带影响校园用车的安全。国民党立委柯志恩批评,此举等同开倒车的修法,无异将学童行车安全陷于不确定风险状态,应该审慎研议

对于交通部同意修改公路法第63条,放宽以车龄作为限制车辆使用规定,且已在3月24日于交通委员会通过初审,将无须经过朝野协商程序就可迳付二、三读,柯志恩呼吁,应该审慎研议,提出配套办法不可草率决定,将自行提案或要求党团,将此案交付党团协商,希望此攸关全国学童校车安全的决定,能有更周延的讨论。

柯志恩表示,因为24年前健康幼稚园火烧车的惨剧,教育部规定幼儿园专用车学生交通车车龄不得超过10年、校外教学活动用车规定5年以内,以保障学童的安全。如果此法三读通过,教育部限制校车使用年限的规定将失效,如此修法等同开倒车,无异将学童行车安全陷于不确定风险状态。柯志恩认为,车龄当然不是行车安全唯一的因素,但确实是一个最基本的安全因素。

娃娃车车龄限制10年大限松绑,柯志恩质疑草率修法。(图/资料照)

柯志恩举「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为例,其第44条规定「领有牌照汽车,其出厂年份,自用小客车未满五年者免予定期检验,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十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检验二次…」,显示交通部也认为随着车龄增加,因为零件的耗损也应随之增加检验的次数,不可否认,车龄是行车安全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柯志恩强调,教育部应坚持学童行车安全不能随便打折的立场广纳学校幼保、儿福团体家长团体的意见,积极与交通部协调,她也将要求党团提案将此案交付协商,绝不能草率迳付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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