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医美广告只剩文字? 医事司长重申「代言」定义
▲未来医美广告只剩文字?医事司长重申「代言」定义。(图/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卫福部对医疗广告祭出限令,未来无论是艺人、网红、名嘴、专业医师等,通通不能成为代言对象。被问到以后广告看板是否只能以文字陈述,不得有任何人像时?医事司司长石崇良今(4)日晚间重申「代言」定义,指出只要是个人资讯充分揭露、且真的有接受疗程者,就可以出现在广告看板上。不过一旦有人像的广告刊出,卫福部也会去查病历资料,若发现造假,就会对医疗机构开罚。
石崇良说,代言的定义是为「替别人宣传」,专业医师如果是出现在自家医美诊所广告上,绝对没问题,但若有张冠李戴之嫌,或者假借他人光环,例如把与名医握手的照片放在广告看板上,或A医院的医师去宣传B医院的项目,就不被卫福部所接受。
此外,他也提到,一开始会限制艺人代言,是因为考量到他们的影响力,会让民众有「盲从」之嫌。名嘴、小模、网红虽然比较难被认定,但这几天下来陆续有听闻不同团体反应,此类族群在也对特定民众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医疗广告的限制上,扩大采取「事实认定」,也就是除了真的施作过疗程、也愿意公开个人资讯者外,一律不准代言,避免更多争议传出。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图/资料照/记者严云岑摄)
石崇良重申,一旦艺人、网红或名嘴在个人平台分享医美疗程,卫福部就会着手调查其与医疗机构是否有「对价」或「拉客」关系,若被查获是医疗机构以「免费体验」的名义请艺人分享疗程,就会对该机构开罚,最高可罚25万元。若一年内受罚超过3次,得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或者废止其开业执照。
由于卫福部公告的医疗广告限制,以及不得刊登术前术后照片一事,已在医界引起诸多反弹及疑虑,石崇良表示,预计在13日找各大医美团体一起讨论命令细节,届时若有更动,会再行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