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纳健保新住民 能申请产前检查
根据规定,新住民来台后,持有居留证明文件满6个月起,便可参加全民健保。对于尚未纳入全民健保的新住民妇女,国民健康署推动产前检查补助,于今年1月1日起,已经增加产前健康照护卫教指导服务两次,需要的民众可向在地卫生所提供申请。
▲ 未纳健保新住民 可申请产前检查(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新住民来台后,受雇者可从受雇日起参加全民健保,其余则需持有居留证明文件满6个月起,享有全民健保权益。对于已怀孕的新住民妇女,可直接到各医院或妇产科进行产前检查,至于未纳入全民健保者,现在已可向卫生所申请开立产前检查补助单。
欲申请补助的新住民怀孕妇女,应准备户口誊本或户口名簿正本、居留证或旅行证正本等证明文件,至当地卫生所申请。备齐文件后,经卫生所人员确认无误后,会列印产前检查个案纪录联;卫生所人员核职章后发给个案14张,作为就医凭证使用;怀孕妇女持产前检查个案纪录联,和孕妇健康手册至医疗院所接受产前检查;按顺序每次产前检查使用一张个案纪录联,遗失不再补发。
对于怀孕妇女来说,产前检查有助于减少怀孕时的生理、心理不适,并可了解胎儿健康,预防准妈妈发生合并症及畸形儿的产生。政府为保障各位准妈妈的权益,因此提供产前检查补助,呼吁怀孕妇女应定期到医疗院所,接受产前检查。
资料来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