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时期政治受难者死亡 促转会:每人赔偿从1000万提升到1200万元

图为行政院促转会。(中时资料照)

行政院促转会今年5月已将「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报请行政院,媒体披露,促转会表示,在威权统治期间,受到死刑、击毙、刑求致死、缉捕致死或失踪的政治受难者赔偿金额,从原本1000万元调升到1200万元。

据《自由时报》今(27日)报导,促转会称,在威权时期受国家不法行为被处死、刑求致死、击毙、缉捕致死、失踪的政治受难者,赔偿金额将从1000万提高到1200万元;而遭国家逮捕、拘束人身自由者的政治受难者,采「基数制」赔偿,一个基数为12万至17万不等,最高赔偿可到1139万元。至于没收财产部分,促转会表示,以返还原财产为原则,若原财产灭失或不能返还时,将以金钱赔偿。

促转会在5月28日的新闻稿中表示,为履行国家转型正义任务,促转会以建置基础工程发展论述、促成社会对话三大面向架构工作。在厘清威权统治面貌的部分,提出「威权统治法制」作为威权统治时期法律体制定位,并界定「国家不法」的意涵,厘清「平复国家不法」的核心意旨在于指认国家侵害人权行为的不法性。最后,确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定义及其适格性,作为匡正威权统治不法行为的基准

在接下来的一年,促转会称,会完备法制配套与上位机制,包括落实本报告所研提相关法制的修正与制定、强化各行政机关的量能、建立更全面的沟通协力管道与社会对话机制,从而推进「政府机关一体承担」、「全体国民共感共识」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