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安全网害工班妇惨摔身亡 营造厂负责人获缓刑

彰滨工业区某涂装公司新建厂办,前年初却发生磁砖填缝工班妇人,自6.1公尺高的二楼建物楼板开口孔洞摔落1楼重伤身亡的职安意外。(资料照,谢琼云摄)

彰滨工业区一家涂装公司2016前间兴建新厂房,前年初郑姓工班夫妻2人在二楼负责外墙二丁挂的磁砖填缝工程郑妻却不慎自二楼楼板开口处坠楼重伤不治;彰化地院法官认定营造公司曾姓负责人犯过失致人于死罪,但因与被害人家属和解取得原谅,因此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予缓刑3年。

根据判决书,承揽涂装公司厂办新建工程的达亿营造公司,将外墙二丁挂工程委由施男的工程行承揽施作施男再转包给刘男,刘男于施作时找来工班郑男夫妻负责二丁挂工程中之填缝工程。

前年1月19日上午,郑男夫妻进场,2人工班先至厂房3楼施工,之后郑妻自行搬运施工工具置厂房2楼,却不慎自6.1公尺高的楼板开口处,摔落至1楼地面,因颅内出血、头部外伤引起神经性休克,送医不治。

现场未设安全防护网,郑妻也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认定有工安疏失,将达亿营造负责人53岁曾男、工程行64岁施男与44岁刘男3人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法官审理时,曾男辩称现场职安维护责任交由施姓经理许姓工地主任管理,并声称二楼楼板开口为机器设备进场预留,原本有以铁片覆盖,不知何故被人移开;刘男、与工程行施男施作泥作、磁砖和地板工程,2人则称仅帮忙转介工程,现场安全维护责任不在他们身上

法官实际勘验施工现场照片后认定厂办建物2楼孔洞不仅郑妻坠落处1处,多处整排孔洞均未铺放鹰架站板,推认2楼楼板开口即使在事故发生前,数处开口孔洞均未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审理法官认为,曾男从事营造业15年,开设甲级、丙级2家营造厂,年营业额约3千万元,负责指派现场安全人员监督、指挥工作之安全,却未在工程楼板开口处设置防护设备防止劳工坠落,又未命人落实劳工安全教育之责,郑妻未自行佩戴安全帽亦有过失,审酌双方达成和解,曾男已如数给付赔偿,故作如上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