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挑戰立法權完後恐「被修法」7被提名人11月能就任?
在作完国会改革法案判决后,7名大法官31日即将离任,但总统府公布的名单被在野党批评「废死信念浓厚」,能否过关并不乐观。图为正、副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左四)、姚立明(右三),以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左一)、王碧芳(左二)、何赖杰(左三)、陈运财(右二)、廖福特(右一)。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通过国会改革法案并否决行政院提出的覆议,立法院民进党团6月26日率先至宪法法庭递交释宪、暂时处分声请书,行政院、总统、监察院也「接力」声请,创司法史纪录。在野党对执政党与宪政机关动作不以为然,认为国会改革等法案修正不违宪,从历史来看,大法官每回的宣告,都是在挑战立法权。
但情况诡谲的是,处理完本号判决后,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长许宗力、蔡烱炖与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黄昭元等7名大法官31日卸任,在野党对宪法诉讼法修正案磨刀霍霍,拟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为宪法增修条文所定的15人、修正条文公布日起施行,宪法法庭今天判决后可能马上面临「缺额」窘境。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周一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表示,民进党担心大法官有缺额会瘫痪宪法法庭,但大法官是由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总统若国会多数分属不同党派,就必须协商出适任人选,如果执意颟顸,他建议直接修宪,让大法官不需要国会同意。罗说,政府机关声请释宪的受理率是100%,但人民声请不获受理的数字是九成,民进党冠冕堂皇说瘫痪宪法法庭将影响人民权益,但事实上宪法法庭只是民进党的「神奇宝贝」。
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人民选出的立委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有「宪法守护者」称号的大法官,则有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宪法法庭面对释宪声请,在不抵触宪法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前提下,都适度尊重立法形成。
民进党团以7项理由主张国会改革法案违宪,其中包括要求总统向立院进行国情报告、藐视国会罪、人事同意权、调查权与听证权等,被认为侵犯了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立法权将「一权独大」。
行政院6月27日也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院长卓荣泰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条文、刑法增订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条之1修正条文,有重大瑕疵,抵触宪法第1条所揭示的民主国原则等问题。卓表示,不仅修法程序有重大明显瑕疵,规范内容亦有诸多违反宪法权力分立、法律明确性、正当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则,而侵害人民基本权利等情形。
紧接着,总统也在同月28日声请释宪。赖清德总统指这么多宪政机关都声请释宪,为的就是捍卫台湾民主价值不被侵权的法案破坏,在宪政体制内解决宪政争议,并不如在野党所指称的是毁宪乱政或反民主。
在新修订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设了调查委员会、调查专案小组,对相关议案或立委职权相关事项行使调查权及调阅权,还可以举行听证,要求有关人员出席提供证言及资料、物件,这让监察院不满,认为侵犯了监院专属权力,于7月1日也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