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采样10件钓竿风筝 仅2件完全符合规定

部分业者在公共场所贩售钓竿风筝(即看起来像玩具钓竿,但打开开关就会变成风筝),有家长担心其安全性。(报系资料照)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行政院消保处于本(112)年4月下旬购样钓竿风筝10件,进行商品标示查核,查核结果仅有2件商品完全符合规定,其余8件则有不符合规定情形,已移请改善。

部分业者在公共场所贩售钓竿风筝(即看起来像玩具钓竿,但打开开关就会变成风筝),有家长担心其安全性。该等商品为玩具,并属应施检验商品,为了解该等商品有无符合检验规定才进入市场贩售,消保处抽样10件商品,其中有7件未依玩具商品标示基准标示、7件无商品检验标识、1件检验标识与报验发证系统资料不符。

标准局及经济部中办已要求业者改善并依法查处。标准局后续亦已专案进行网路搜寻共728件同类商品,发现其中715件不符合规定,已通知网路平台下架停止贩售,并加强宣导活动。

行政院消保处提醒,选购风筝类玩具时,应注意商品标示是否完整,及有无商品检验标识,以确认所购买者是符合检验规定商品,并详阅相关注意事项或警告标语,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