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高调LINE性爱照 元配怒告…关键那张没拍脸判无罪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杨姓人妻收到老公郭姓男子与杨姓小三性爱照,而且还是小三用LINE传给她的,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而提告;但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其中2张照片没有性器接合,另一张照又没拍到脸部,判郭男和小三无罪。

根据郭妻指控杨女与她们夫妇认识多年,她怀孕期间,老公与杨女就搞暧昧,2人通奸时间大概有1 年,照片是杨女在2015年传给她的。

判决指出,郭妻提出的3张性爱照中,有2张为男子亲吻女子胸部下体照,没有性器接合的画面,因此难以适用刑法通奸、相奸罪;另一张照片虽有男女性器接合,但只拍到男子胸部以下,并未拍到头、脸部,无从判断是否为郭男。

另外,郭、杨出庭时始终否认是照片中人物,2人也没有通奸,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法官判决2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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