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银行挺企业与民众 金管会出招

银行主秘童政彰。(图/视讯画面

协助银行挺企业民众金管会1日宣布,延后接轨减「巴塞尔资本协定三(Basel III)危机改革定案文件」,对系统银行资本计提少要求0.5个百分点,银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若以风险权数100%计算,六家国内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可多出放款动能新台币4千亿元。

六家D-SIBs银行即中信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兆丰银行、合库银行及第一银行,因为调整措施,每家各多出700~800亿元的放款动能,可继续投入企金放款及一般消金放款。

至于全体银行适用时间是2023年1月1日,亦顺延一年到2024年1月1日。至于可让系统将先进银行采用的放款内部风险评等法(IRB),亦跟着延后,童政彰表示,原本规划是2022年底可上路,现在可能会延2023年6月底。

银行局表示,为鼓励本国银行持续发挥金融中介功能、支持企业及民众资金需求,金管会在6月23日邀集6家国内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召开视讯会议并获得二大共识,一是延后一年实施「巴塞尔资本协定三(Basel III)危机后改革定案文件」。

主要是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在2020年3月27日宣布延后一年,自2023年实施其于2017年12月所发布的定案文件,该文件所定资本计提规范,包括信用风险标准法及内部评等法(IRB法)、市场风险及作业风险、杠杆比率以及产出下限等规范架构

同时,参考香港加拿大澳洲近期已陆续宣布再延后全部部分定案文件的规范要求,金管会经参酌各国作法以及与会意见,将配合调整台湾对定案文件的实施期程,同步延后一年至2024年起实施,并将尽速完成法规修正相关工作以利全体本国银行及早准备,及有意申请IRB法者尽速提出申请

二是延后实施D-SIBs应符合2%的内部管理资本要求,为确保本国银行协助实体经济的空间,金管会经与6家D-SIBs交换意见,就其应提列之内部管理资本要求2%,亦决定再延后一年实施(即自2022年至2025年分四年提列完成),以提供银行弹性分配较多资源协助因应疫情冲击办理纾困贷款之相关工作。至于D-SIBs应申报经营危机应变措施」之时程,由于6家D-SIBs均表达可如期于今(2021)年8月底前申报,爰未再调整。

金管会表示,截至2021年3月底,本国银行平均普通股权益比率、第一类资本比率及资本适足率分别为11.85%、12.81%及14.77%,资本适足性仍稳健,且依本国银行2021年度监理压力测试结果,压力情境下银行仍具风险承担能力。金管会在兼顾风险及振兴纾困措施之前提下,采取上述银行业审慎监理措施,释放银行之资本需求与内部资源,使银行得借以因应疫情,持续支持企业及民众资金需求、发挥金融中介功能,金管会同时将持续督促本国银行落实风险管理,以维持金融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