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企業投資抵減 節稅照過來

近年来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投资,提供各项投资抵减,但散落在不同税务法令中,而扣缴优惠的法令需要查阅不同法条。现行适用于公司或有限合伙组织营利事业的几种常见投资抵减租税优惠措施,主要是规范在《产业创新条例》及《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依投资性质主要可区分为「购买机器设备」及「研究发展支出」两大类。

其中关于「购买机器设备」的支出包含购置全新智慧机械、5G行动通讯系统、资安产品等,且符合要件者,可以选择于支出金额5%或3%内抵减营利事业所得税。惟请营利事业留意,购置机器设备的租税优惠即将于2024年12月31日底落日,建议营利事业尽早提出申请。

另外,营利事业进行实质投资也能享有未分配盈余税之减免。营利事业若于当年度盈余发生年度之次年度起三年内,以该盈余进行实质投资如兴建或购置自用之建筑物、软硬体设备或技术等且符合特定要件者,得列为未分配盈余税减除项目,减少加征5%营利事业所得税。

针对研究发展支出方面,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选择于研究发展支出金额15%或10%内抵减营利事业所得税。倘若比较主管机关在审核一般企业及中小企业时要求的研发高度,中小企业的研发创新程度会较为宽松。

而关于进阶版研究发展支出和购买机器设备的投资抵减,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称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2条亦提供租税优惠予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之营利事业,营利事业符合要件者,可就当年度研究发展支出金额25%以及购置先进制程设备金额5%,合并抵减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但要求研究发展费用需达新台币60亿元且研发密度须达6%才能适用,门槛之高前所未见。

另外,对于营利事业出售或授权自行研发的智慧财产权所取得的报酬,《产业创新条例》亦提供公司得就当年度研究发展支出金额的200%费用抵减当年度应课税所得额。

此外,与外国供应商签约时,扣缴税款由谁负担一直以来都是议价重点之一,若在签约时能够了解有无减少扣缴税款的途径,也会让合约签署过程较为顺利。常见的降低扣缴节税方式,可运用于服务类型的报酬给付,或特定的权利金、工程款、租金给付等也都有机会适用扣缴优惠法令,不同的扣缴优惠法令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及文件要求,建议公司仔细检视适合的法令再向国税局提出申请。

财政部今年以来,针对扣缴优惠的相关法令,将退税期间由原本五年改为十年(除了租税协定外),对企业是一大福音;最后,台美类租税协定,降低股利、权利金及利息的扣缴税负,但营业利润方面,期待是与其他租税协定类似,在未构成常设机构的状况下,所得来源国不予课税,只有居住国拥有课税权,将密切观察后续法令发布。(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杨建华口述,记者杨文琪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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