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司法跟经济部不同调? 金管会:一直都有共识

证期副局长周惠美。(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林全卸任前拍板公司修法,但却传出经济部金管会,针对期末盈余分配持有不同意见。对此,金管会否认该说法,强调跟经济部一直都有共识,并没有不同调的状况

新任金管会主委顾立雄6日在上任前记者会上,提到公司法修法,他表示曾以律师角度提供意见,但金管会对于公司法的内部讨论,他比较不了解,哪些部份影响公开发行公司?如何与证交法结合?他上任后将深入了解。

但根据报载,经济部在公司法修法中,认为期末盈余分配只要过董事会同意,金管会坚持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对此,证期局副局长周惠美7日表示,金管会没有坚持说要股东会通过,公司法修法方向现金股利发放授权董事会决定,金管会没有异议

周惠美表示,金管会有积极参与公听会,目前修正版本,都是经过跟经济部充分沟通,没有不同意见。例如:有些新创事业可以发行无面额股票,但变成公发公司挂牌后,就不能转成有面额股票;还有公司秘书制,公发公司得依章程设立公司治理专职人员,协助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等,这些都已经跟经济部有一定共识,公听会时金管会都会派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