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嵚煌/王景玉「精神状况」很关键 法院又要怎判呢?

作者/徐嵚煌(资深媒体人)

今天的四岁小女童被断头事件嫌犯王景玉落网后,还说自己是中国「法统」的「尧舜」之一的「尧」,这家伙还向警员说「见到朕还不跪下!」在他家搜出的29本笔记本中,也提到「宗教法王、川岛芳子」等等,警方问他犯案动机,他却胡言乱语说「我要找四川小女孩传宗接代」,传宗接代的方法,就是要杀了一个「四川的小女孩」。

2009年之后,迄今共十起的随机杀人或攻击事件,其中数起,都说是因为凶嫌「精神问题,所以判无期徒刑,简单说,凶嫌「精神状况」很关键。当然,2013年台南周日杀人魔涂嘉文吸食强力胶后,幻想自己是杀手,随机攻击无辜路人造成1死2重伤,老农颜江雄被砍46刀当场死亡。结果,台南地院法官引用国际人权公约,只判无期徒刑,理由有点扯。

台湾刑法第19条说:「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日本,则是刑法第39条。日本刑法第39条规定:「心神丧失者之行为,不罚。心神耗弱者之行为,减轻其刑。」日本这些年来,对刑法第39条都有检讨的意见。「精神、精神、精神」。

早在1999年,日本就曾经有过一部电影,叫做「刑法第39条」,质疑过对精神问题者不罚或减刑的问题。不是歧视喔!第一,是因为他们质疑,这些人对社会悲剧影响还是存在,不罚或减刑,不等于悲剧消失;第二,这个条款,会不会开了漏洞知法玩法恶徒去钻呢?

「刑法第39条」这部日本影片,男主角在少年时经历妹妹、天真的女童被杀的惨剧,可是凶手却因为精神异常,依日本刑法第39条规定获判无罪,仅被强制接受治疗。他眼见凶手出院成家立业、甚至生活美满,而自己的家庭却因幼妹惨死而分崩离析。面对所谓「公平判决」下的不公结局,他决定自己复仇,杀了已成家立业的凶手畑田夫妻。

这个复仇计划需要十多年的时间来酝酿,男主角抛弃了自己原有的一切,借用一个已经往生的身份重新生活(法律还没登记)。之后,他杀仇人,然后根据已经知道的精神分析与在学会的表演技巧,伪装成一个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好让法庭心理医生都能以「刑法第39条」判他无罪。

重点是:这位看似「痊愈」的凶手畑田修,其实,他那位已怀孕的妻子是他自己杀的。也就是说:客观评价「痊愈」的标准究竟是?

2001年6月8日,真实社会案件,日本一名「失业」男子宅间守,闯入日本大阪池田国小,持刀杀害8名儿童的随机杀人事件,宅田守在精神鉴定后,确实显示其有被害妄想与强迫症精神疾病,且经核磁共振扫瞄脑部,也发现被告中脑左侧有病变情况。可是鉴定报告说,这并不会影响是非辨识及行为控制当结论,再加以法院认为被告有「诈病」以规避死刑的问题,最终仍处以极刑

这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从宅田守的背景发现,他曾多次出入精神病院,也曾因为性侵害事件而被诊断有精神分裂症。更令人惊讶的是,在池田事件前三个月,宅田即便因为打伤人造成伤害罪,也因为鉴定为心神丧失而不起诉,不过需要入院治疗。出院后不久后,他又犯下可怕的屠杀行为,所谓的「精神」问题,似乎根本就是宅田守的犯罪后脱罪理由。

这个过程,让日本民众质疑法律对精神问题犯罪者的无能,也迫使日本在2003年通过精神医疗观察法,避免悲剧再发生。在那部日本电影「刑法第39条」中,妹妹被凶手杀害而全家破碎的男主角堤真一怒吼说:「我拿刀刺向的不是人,而是法律,而是刑法第三十九条这奇怪的法律!」

他这样在法庭上的怒吼,为了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条的存在。在台湾,是刑法第19条。这些条文立意虽美,但是否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这一次,我们的国会先前又做了甚么,法院又要怎么判呢?

●作者徐嵚煌,曾任北美智财权总编辑、北市廉政委员,原文刊载于个人脸书,已获本人授权同意。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文章请寄editor88@ettoday.net